市中院推动构建府院联动机制 合力提升破产审判效率 2021年02月23日  宋一诺

  本报讯 记者宋一诺报道:近日,珠海市中级人民法院与市公安局、市民政局等16家单位联合发布《关于完善破产工作府院联动协调机制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意见》),共同构建破产工作府院联动协调机制,健全市场主体救治和退出常态机制,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推动企业破产工作顺利进行。

  据悉,在司法处置企业破产程序中,除了要解决债务清偿、企业重整、退市等破产问题外,还会产生一系列需要政府履行职责解决的、与破产相关的社会衍生问题,如职工的救济安置、重整企业信用修复、涉破产的税费缴纳与工商注销登记问题等,需要进行大量的政府部门间协调工作。因此,司法处置企业破产工作往往离不开各相关部门的支持。

  此次,16家单位联合发布《意见》,旨在建立健全衔接有序、运转顺畅的破产工作府院联动协调机制,统筹解决企业破产处置工作中的风险防范、财产接管、资产处置、涉税事项、金融协调、费用保障、企业注销、防止逃废债等问题,破除各类要素流动壁垒,合力提升破产审判效率。

  记者了解到,《意见》明确了16家成员单位在处理企业破产程序中的职责及相关衔接机制,包括切实发挥破产管理人协会在规范管理人执业、强化管理人监督方面的作用;加强对恶意逃废债犯罪行为的立案查处,加大与企业破产相关的挪用资金、职务侵占等犯罪的立案侦查;完善企业破产与欠薪保障及失业救济的衔接机制;对破产处置环节中涉及各联席会议成员单位的工作职能加强合作及有效衔接等多方面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