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地格林泊乐花园1-4栋(原买卖合同约定栋号为:66-69栋)已满足办理不动产权证书的条件。关于办理不动产权证书所需资料、费用等的相关信息,我司已通过向阁下寄发《金地格林泊乐花园办理1-4栋不动产权证的通知》的形式告知阁下,请阁下按照办证通知的要求于2018年1月1日前带齐资料亲自前往本项目营销中心集中办理领取资料及签订相关文件等有关申办手续。
如您未能如期收到我司通知或对通知书内容有不明之处,请电询我司: 0756-5517207。
特此通知!顺颂时祺!
珠海竹胜园房地产有限公司
2017年12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