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了解,澳门机动车出入横琴这一举措最早可追溯到国务院2009年批准的《横琴总体发展规划》,文件明确提出,要制定澳门机动车辆入出横琴(仅限在横琴行驶)管理措施,以利于澳门居民在横琴创业、就业和生活,促进澳门经济适度多元发展。2016年12月,珠海市人民政府签发的《澳门机动车入出横琴管理细则》(珠府[2016]129号),同年12月20日,澳门机动车入出横琴首阶段政策措施正式启动。2017年12月20日,澳门机动车入出横琴第二阶段相关政策正式实施,本阶段入出横琴的澳门机动车总量设置为800辆,同时还新增了在横琴新区购置房地产,或在横琴工作,持有聘用合同并在横琴缴纳社保,或属于横琴新区引进特殊人才,均可以申请1个机动车入出横琴资格等政策。目前,该政策措施仍然在实施中。
完善:对旧《细则》的完善和修订
《澳门机动车入出横琴管理细则》(珠府[2018]54号)于6月8日正式印发。记者翻阅文件发现,相比旧《细则》,新《细则》的整体框架没有变化,仍分为总则、申请条件、办理流程、通行管理、法律责任、附则等六章。
横琴新区商务局口岸办负责人张军接受记者采访时表示,“新《细则》在政策上没有较大变化,主要是对旧《细则》的进一步完善和修订,便于澳门居民实际操作和理解。”比如说,在第四章通行管理的第二十一条,新《细则》进一步明确,有效期内车辆可以多次入出横琴行驶。入出横琴的澳门机动车进境后,应在临时入境机动车牌证有效期届满前驶离横琴、返回澳门,并重新提出申请。
优化:同一牌证有效期由三个月延长为一年
在政策上,新《细则》没有较大变化,而在行政审核上作出了一定优化。新《细则》第十二条规定,申请临时入境机动车牌证续期的,只需提交机动车所有人身份证明复印件、驾驶人证件照等几项材料便可续期。
与这一举措相配套的,是市公安局对入出横琴的澳门单牌车实施的新管理措施。珠海市公安局车管所相关负责人表示,从今年6月起,对澳门单牌车新实施“对澳门单牌车使用的临时入境机动车牌证,其三个月有效期到期后,经审核,申请进入横琴的资格及车辆所有权和唯一性相关信息不变的情况下,同一牌证最多可延长使用一年”的管理措施。也就是说,以往,澳门机动入出横琴资格有效期仅为三个月,到期必须重新申请提交;现在,澳门机动车入出横琴资格有效期从三个月延长为一年,在一年有效期内,车主办理续期时仅需携带个人身份证件和车辆登记凭证,驾车前往澳门新通达车检场进行车辆唯一性检查(耗时约20分钟)即可完成。
未来:扩大机动车总量和人群覆盖面
澳门车辆入出横琴给在横琴工作的澳门居民提供了极大方便。
“接下来,将与澳门有关部门进一步协商,争取进一步扩大澳门机动车入出横琴的机动车总量和可申请人群的覆盖面。”张军表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