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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校遗失《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 (地字第(高新)2019-048号)及附图《用地红线图》和附件《建设用地规划条件》; 《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 (编号(2003) 唐规字23-1号)和《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编号(2003) 唐规字23-2号); 《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 (建字第(高新)2019-068 号)及附件总施图:1张、建施图:11张和《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 (建字第(高新)2019-070号)及附件总施图:1张、建施图:1张,在此特别声明。若有异议,自登报之日起三十日内向规划部门反映(电话3319735)。 珠海高新区金鼎第一小学 2020年9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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