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伟忠(身份证号码(澳门):1571328(2)):
你尚未履行我机关于2020年6月15日对你作出的行政决定(珠香卫医罚[2020]82号《行政处罚决定书》),请你在收到本催告书之日起10日内,将罚款40000元缴至珠海市非税收入罚没通知书中所列的银行。如不履行上述义务,本机关将依法申请法院强制执行。
因其他方式无法送达,现将此《催告书》(珠香卫医催[2020]22号)公告送达。请你于本公告发布之日起60日内到本机关领取催告书,逾期视为送达。如有异议,可在送达之日起10日内到我机关进行陈述和申辩。
联系地址:珠海市梅华东路351号后楼404室。联系电话:0756-2264096。
珠海市卫生健康局
2020年10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