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障人居环境安全 我市22家土壤污染重点监管单位完成隐患排查 2021年12月29日  郑振华

  本报讯 记者郑振华报道:土壤污染重点监管企业隐患排查是落实土壤污染防治源头管控的一项重要措施。记者28日从市生态环境局获悉,全市目前共有22家土壤污染重点监管单位,日前已全部按要求完成土壤污染隐患排查工作。针对排查发现的隐患点,已全部落实整改或制定整改计划。

  土壤污染重点监管企业隐患排查作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壤污染防治法》《工矿用地土壤环境管理办法(试行)》规定的源头预防一项重点内容,是2021年土壤污染防治工作的一项硬任务。我市相关排查工作于5月正式启动,截至12月10日,全市22家在产重点监管单位全面完成隐患排查报告编制、问题整改计划等工作。

  为有效指导土壤污染重点监管单位依法履行相关义务,排查期间,市生态环境局组织重点监管单位开展了土壤污染防治相关专题培训,对指南进行详细解读。为按期保质完成隐患排查,市生态环境局对完成情况逐步压实实施月度调度和定期通报。市生态环境局各分局明确专人逐企督促,做到“一企一台账”,在最后剩余一家企业尚未完成时开展了“每日一督”。

  下一步,珠海市生态环境局将按照上级部门关于土壤污染重点监管单位环境管理的要求,继续加强指导、督促重点监管单位落实隐患排查、问题整改、自行监测等工作,做好土壤污染源头防控,确保人居环境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