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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横琴新区“法治综合体”

打造珠江西岸法律服务与多元化纠纷解决中心
  □张继平

  党的十九大报告指出:“要支持香港、澳门融入国家发展大局,以粤港澳大湾区建设、粤港澳合作、泛珠三角区域合作等为重点,全面推进内地同香港、澳门互利合作”。粤港澳大湾区背景下的横琴新区(自贸片区)应当在粤港澳深度融合方面扮演怎样的角色、发挥何种作用是一个具有现实意义的重大课题。

  珠三角与港澳之间的合作领域不断扩大和深化,对法律服务质量、纠纷解决效率、法治化国际化营商环境的要求越来越高,预期的跨境纠纷与涉外法律服务需求将大幅增长,发展不平衡、合作不充分的矛盾也将进一步凸显。最关键的是,在“一国两制”框架下,粤港澳三地采用不同的法律体系、分属不同的关税区,这是粤港澳之间实现深度融合不得不面对的现实问题。这种跨法域的合作没有先例,也没有共同的上位法加以调整。对于粤港澳大湾区的建设与发展来说,既是挑战,也是机遇,更是优势。这种优势集中体现在不同法系地区的法律合作与衔接方面,从这个角度上讲,粤港澳大湾区比内地其他地区都更加适合开展跨区域、跨法域的交流与协作,更有机会通过体制机制创新来解决深度融合产生的法律问题,也更需要开展创新型法律服务和多元化纠纷解决资源的对接与整合。其中,法律服务和多元化纠纷解决(又称“非诉讼纠纷解决”,在国际上被统称为ADR)应当成为粤港澳三地法律合作的重要突破口。仲裁、调解等非诉讼纠纷解决方式,因为程序灵活而简便、费用低廉等优点,在商业纠纷解决方面具有较强的国际认可度。商事仲裁一般采用国际通用的规则,当事各方可以协议约定仲裁机构,不受内地与港澳之间复杂的区际司法关系的限制,更加适合大湾区的特殊现实。同时,香港拥有丰富的法律服务资源和联系英美法系国家(地区)的优势,一直致力于将自身打造成亚太区国际法律及解决争议服务中心。澳门正在谋求经济适度多元可持续发展,在联系葡语系国家(地区)以及大陆法系国家(地区)方面具有优势。港澳地区融入国家发展大局,也应当包括法律服务资源的融入。近年来,在主动与港澳和国际法律服务资源对接方面,深圳前海等地走在前列。目前,珠江西岸地区仍然缺少与港澳和国际法律服务及纠纷解决资源有效对接的战略支点、合作平台及区域性中心。

  鉴此,本文提出建设横琴新区“法治综合体”、打造珠江西岸法律服务与多元化纠纷解决中心的构想,以凸显横琴新区在粤港澳大湾区现代服务业深度合作方面的胸怀与担当。

  港珠澳大桥即将建成通车、深中通道加紧建设,预示着“西岸时代”已经来临。珠江两岸的交通瓶颈逐步打通,经济要素加速流动,开放合作不断扩大,为珠江西岸地区迎来了千载难逢的发展机遇。广东省“十三五”规划寄望珠海依托港珠澳大桥,提升珠江西岸与港澳地区合作层次和水平,强化作为珠江西岸核心城市的辐射、服务功能。作为粤港澳深度合作示范区、“一带一路”开放合作区,横琴更被寄望以制度创新为核心,发挥自贸试验片区平台作用,积极对接国际高标准投资贸易规则体系。作为核心中的核心、特区中的特区,横琴应当结合自身区位特点及优势,立足“大桥经济区”和珠江西岸,对接港澳地区、东南亚和葡语系国家,抓住“一带一路”和粤港澳大湾区的历史性机遇,在高端法律服务、商业纠纷解决、区域法律资源衔接与整合等方面发挥先行先试作用。在港珠澳大桥即将通车之际,加快实现珠江西岸地区与港澳地区在硬件与软件、经济建设与法治建设方面的同步衔接。

  珠海经济特区三十几年的法治探索,形成了良好的法治观念与社会法治氛围,集聚了一大批专业法治人才。横琴新区司法体制改革一直走在全国前列,积累了许多可复制可推广的经验,法治建设成就引人瞩目。在法律服务方面,横琴新区积极探索,引进了合伙联营律师事务所等新型法律服务团队,开展跨区域、跨法域的合作。在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建设方面,珠海深耕多年,“三大调解”机制衔接等工作走在全省前列。这些有利因素,都为横琴成为区域性法律服务与多元化纠纷解决中心创造了必要的条件,奠定了良好的基础。横琴应当发挥自身独特的优势,拿出舍我其谁的气魄,成为粤港澳法律合作、制度创新乃至未来法治融合的桥头堡。

  那么,什么是“法治综合体”呢?人们一般把功能聚合、土地集约的城市经济聚集体称为“城市综合体”,目前的主要形态有交通综合体、商业综合体、文化综合体、金融综合体等。本文提出的“法治综合体”,是与上述城市综合体相对应的城市法治资源聚集体,是集办公、服务、会议、培训、研究、创新、孵化于一体的城市法治综合服务平台。作为一个首创的概念,“法治综合体”的具体内涵还需不断完善与深化,我们可以将之理解为一栋建筑、一个实体,也可以理解为一套理念、一个框架。从建筑实体的角度,应当定性为现代服务业基础设施乃至自贸区营商环境、法治环境的配套设施。综合体的建立,可以将各类法治资源进行整合,实现功能聚合、要素聚集、人才聚拢。

  截至2017年底,横琴注册企业突破4万家,世界500强企业42家,港澳企业近2000家,涵盖了高科技、企业总部、商贸服务、金融服务、文化创意、休闲旅游等多个领域。建筑封顶共138栋,建筑面积约400万平方米,为大规模产业导入和人才聚集提供了充沛的空间。然而,除了临时性的法院、检察院、仲裁委(横琴国际仲裁院)办公楼和分散的律师所之外,横琴新区仍缺少专门的法律服务基础设施与综合配套设施,亟需建设与横琴经济发展和自身定位相匹配的体现法治精神的永久性建筑,作为横琴新区崇尚法治的一种宣示、一种依托,成为开展区域法律合作、提供多元化纠纷解决与创新型法律服务的重要平台。

  横琴新区“法治综合体”是本着将横琴建成区域性法律服务与多元化诉讼纠纷解决中心的目标量身定制,需要引进一批重点项目、完善一些重要功能予以支撑:

  (一)成为“横琴论坛”——粤港澳大湾区法律服务论坛的永久会址。广东省律师协会、珠海市律师协会曾经主办过“粤港澳横琴高端法律服务论坛”,我们应当使之常态化,借鉴“博鳌亚洲论坛”模式,将横琴打造成粤港澳大湾区法律服务论坛的永久会址,担当起横琴新区在粤港澳法律服务业深度合作方面的独特角色。

  (二)成为21世纪海上丝绸之路法律服务基地和中国—拉丁美洲企业法律服务中心。整合“一带一路”法律智库、业务平台、律师联盟、行业协会和高等院校,建设21世纪海上丝绸之路法律服务基地。将2017年11月在中国—拉美国际博览会(珠海)期间开始线上运行的“中拉企业法律服务中心”实体化,扩大规模与影响力,为中国和拉美国家(地区)的企业提供全方位、跨区域、跨法系、多语种的法律服务。

  (三)成为国际化、专业化的非诉讼纠纷解决综合服务平台。整合非诉讼纠纷解决资源,在“综合体”内成立ADR中心(即多元化纠纷解决中心),吸引国际仲裁院、商事争议联合调解中心、金融争议仲裁中心、跨境消费纠纷调解中心等机构进驻。与葡语系国家(地区)相关机构开展合作,将横琴打造成中国内地与葡语系国家(地区)商事纠纷调解中心。与珠江西岸地区仲裁机构合作,成立珠江西岸地区国际仲裁联盟和仲裁中心。

  (四)成为内地与港澳联营律师所和国际化高端律师所的孵化平台。吸引更多的国际与内地高端律师所进驻或设立代表机构,使“综合体”成为高端律师事务所、粤港澳合伙联营律师事务所、混业经营律师事务所的孵化平台,为国内客户“走出去”与境外客户“引进来”提供法律服务。

  (五)成为国际知识产权服务平台。在2014年成立的国家知识产权运营(横琴)试点平台基础上,吸引国际知识产权交易中心、知识产权投融资服务平台、知识产权综合业务受理平台、知识产权巡回法庭、知识产权调解中心、知识产权代理公司进驻,提供全方位、一站式的知识产权服务。

  (六)成为企业法律风险预警与防范研究基地和高端法律服务定制平台。建立企业法律风险(法务管理)研究中心,开展企业家法律风险培训,提供定制化的企业法律风险预警与防范服务,帮助内地企业增强对国际商务投资法律和解决跨境商业纠纷的了解。促进商会与律师协会的深度合作,联手打造高端法律服务定制平台。

  (七)成为粤港澳大湾区法律科技创新、法律资源与大数据研究基地。与粤港澳司法机关、法制部门、国内外高校和研究机构合作,建立法律资源与信息数据库和法治大数据研究与应用中心,促进粤港澳法律资源的对接、互认与共享。积极探索“互联网+法律服务”,探索建立不同法域之间通过互联网技术确认法律文书真实性合法性的信息化平台。

  (八)成为粤港澳大湾区律师培训基地及高端法律人才集聚区。港珠澳大桥的建成,将极大地方便香港地区及国际法律界人士来往珠澳地区开展业务交流。因此,建议在横琴建设“粤港澳律师学院”,合作开展律师培训,定期开展学术研讨。在“综合体”内设立酒店式管理的国际法律人才公寓,并提供综合性配套服务。

  (九)成为粤港澳大湾区法律文化交流与传播基地。充分利用横琴文化创意产业资源,与海内外传媒及文创机构合作,在横琴建立华南地区首个法治新媒体和普法节目(影视与综艺)制作中心,促进粤港澳大湾区法律推广与法治传播。在横琴建立大湾区法律文化交流中心,开展多领域、多层次的法律文化交流活动,凝聚法治共识,共同培育新时代中华法律文化。

  上述主要功能和引进项目,只是一些初步设想。“法治综合体”的规划与建设,将使横琴有条件承接更多港澳优质法律服务产业外溢资源,吸引更多创新型法律服务与多元化纠纷解决实体以及港澳地区、珠江西岸城市群的一些法律机构进驻。同时,粤港澳地域相邻、陆海相望,面临着许多共同问题需要开展法律合作加以系统解决,横琴可以作为粤港澳大湾区法律事务协作基地,建立大湾区城市群地方立法协作中心、粤港澳司法协作与法律适用研究中心等等,在立法、司法、执法、普法等方面开展广泛而深入的合作。

  横琴的开发建设起点很高,没有历史包袱,没有条条框框的限制,其中一个重要优势是可以依托珠海的经济特区立法权先行先试。珠海市为支持横琴的制度创新,专门建立了“横琴立法直通车”,使横琴在法律服务、多元化纠纷解决等领域的体制机制创新能够及时通过立法来巩固提升。因此,制度创新与法治完善将是横琴未来发展的关键所在,也是横琴的竞争力所在。为大湾区经济发展乃至“一带一路”、互联互通提供法律服务与支撑,将成为横琴最值得期待的增长点。

  粤港澳大湾区、自贸片区、广东沿海经济带、大桥经济区叠加的历史机遇稍纵即逝,必须抓牢。当前,横琴自贸片区还处在初建阶段,很有必要给横琴未来的法治发展预留出足够的空间。因此,我们应当现在就着手对横琴的创新型法律服务与多元化纠纷解决开展整体性、前瞻性的规划,抓紧启动横琴新区“法治综合体”建设,力争向2019年底澳门回归20周年献礼。

  党的十九大报告为粤港澳大湾区建设、粤港澳融合发展指明了方向,我们有理由相信,在中央的统一规划、协调和推动下,在广东省、港澳地区和珠三角9市的共同努力下,粤港澳大湾区的创新型法律服务与多元化纠纷解决事业一定会在新的起点上实现新突破、取得新发展。而在横琴建设“法治综合体”,打造“珠江西岸法律服务与多元化纠纷解决中心”,将是横琴新区(自贸片区)、珠海经济特区乃至珠江西岸地区开发建设史和法治发展史上鲜亮而浓重的一笔。

  (作者单位:珠海市人大常委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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