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使我市790多个建筑工地达到场内设置规范、安全有序、场外景观美化的目标。倡议提出,首先要使用符合规范化管理要求的密闭式泥头车。所有在建工地车辆出入口设置标准洗车槽和高压冲洗设施,安装车牌识别系统;设置车辆出入登记台,配备专职人员负责泥头车冲洗和查验工作,执行“一不准进,三不准出”的管理规定,即证照不全的车辆不准进入工地,物料堆高超过车箱栏板高度、未密闭、车轮和车身未冲洗干净的车辆不准驶出工地。同时,建立泥头车管理台账,详细记录车辆证照信息、进出场信息、冲洗情况、密闭情况等,严防车载沙土和泥污水抛洒滴漏污染城市。
对于在建工程,倡议书要求严格实施施工扬尘控制六个“100%”规定。要设置连续、封闭的装配式或砌筑式围挡,鼓励使用绿化围挡,在围挡上设置给水管及水雾喷头,每天8时、14时开启喷淋系统各进行30分钟以上喷淋降尘,中度和重度污染天气每天11时、17时增开30分钟喷淋降尘。
记者日前获悉,珠海市住规建局还发出《关于进一步加强泥头车管理的通知》,针对目前部分建筑工地运输车辆未经冲洗干净驶出工地,或装载过满,造成泥土等杂物飘洒,污染城市道路的问题,要求严格落实车辆冲洗系统设施设置及管理标准。
对未采取有效扬尘污染防治措施致使大气环境受到污染的,依据《广东省建设工程施工扬尘污染防治管理办法(试行)》,除按有关法律、法规进行处罚外,建设工程所在地相关主管部门将按照《建筑市场诚信行为信息管理办法》等规定将相关责任单位和人员的不良行为记入信用档案并向社会公布。其中,违反规定且不按时整改的,将给予施工企业信用扣分最高10分,并责令停工整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