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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安委办(安监局)牵头开展打击假冒特种作业操作证专项治理行动

“珠海安监”微信号可查验证书真伪

  本报讯 记者宋雪梅报道:近日,国务院安委办、广东省安委办相继发出通知,要求严厉打击假冒特种作业操作证行为。珠海市安委办(安监局)根据相关要求,于本月起至年底,在全市开展打击假冒特种作业操作证专项治理行动。

  此次专项治理行动将依法查处伪造、变造、买卖特种作业操作证行为,严厉打击假冒政府网站及通过网络制假售假行为,严肃查处从业人员持假冒特种作业证上岗作业行为。

  市安委办(安监局)要求,生产经营单位及安全培训机构需开展全面自查,确保用人单位特种作业人员依法持证率达到100%。安全培训机构需规范培训管理,及时消除默许或协助特种作业人员持假证参加复审换证的违法违规行为。安监部门将联合住规建、科工信、公安、工商、网信办、国资委等有关部门组织开展专项检查。

  “假证的来源说不准,有的网站可以买到,甚至还有专门的假网站可以‘查验’假证”,市安监局相关负责人向记者介绍,“特种作业操作证合法取得的唯一途径是,特种作业人员到已在安监部门备案的安全培训机构报名参加培训,完成规定的培训学时后,再参加安监部门组织的考试(初次考证需要通过理论考核及实际操作考核),考试合格后才可取得特种作业操作证”。而相关人员可通过应急管理部网站或“珠海安监”微信号进入全国统一证书查询系统查验持证人员证书真伪。

  市安委办(安监局)提醒,不得伪造、变造、买卖特种作业操作证,不得涂改、转借、转让、冒用特种作业操作证。假冒证件危害大,若发生生产安全事故,使用者的生命财产安全都得不到保障,用人单位也面临被追究刑事责任的后果。需要注意的是,特种作业操作证有效期为6年,每3年复审一次,过期证件同样是无效证件。用人单位必须查验特种作业人员持证情况,严格按要求持证上岗。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生产经营单位使用未取得特种作业操作证的特种作业人员上岗作业的,最高可罚5万元,逾期未改可罚10万。欢迎广大群众积极举报相关违法行为,共同营造公平正义的安全生产社会秩序。(举报方式:拨打12345举报电话或通过“珠海安监”微信公众平台进行举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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