会议全面解读了《珠海保税区加强党的基层组织建设三年行动计划实施方案(2018-2020)》(以下简称《方案》)。《方案》明确了“抓实建强党支部”“实施基层党建‘一区一品’建设”“建立基层党组织书记激励制度”等34项具体举措,提出通过三年行动,推动全区党组织引领“两新”组织发展能力不断增强,国有企业党组织把方向、管大局、保落实的领导作用显著增强,“融合式机关党建”工作新格局日益形成,独具特色的基层党建示范点全面建成。全区各党支部书记结合支部工作,针对落实《方案》具体举措提出意见建议。
会议强调,保税区全区上下要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按照新时代党的建设总要求,把基层党建全面融入区中心工作,切实提高基层党组织战斗力,推动保税区基层党组织全面进步、全面过硬;要把落实《方案》与中央第十二巡视组巡视反馈意见紧密结合,将贯彻落实《方案》要求作为保税区推进中央第十二巡视组反馈意见整改落实工作的一项重要举措,作为巩固和检验巡视整改成果的重要抓手;要突出抓好基层党组织带头人建设,发挥基层党组织书记在讲政治、顾大局、守规矩上的表率作用,带头发挥党员先锋模范作用,结合岗位找准发挥党组织作用的结合点,增强号召力、凝聚力和影响力;要扎实开展好党建活动,以党员群众喜闻乐见、灵活多样的方式开展党建活动,打造重实效、有亮点、管持久的保税区党建特色品牌;要开展好党支部规范化建设,把基层党组织规范化建设与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结合起来,与保税区各单位日常工作、重大任务结合起来,以提升组织力为重点,全面提升基层党组织建设制度化、标准化、规范化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