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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示

(万山2018ⅠB002号)
  依据《珠海经济特区城市更新管理办法》及《珠海市城市更新项目申报审批程序指引(试行)》(珠府〔2018〕44号)的规定,我办已对珠海万山区大万山岛万山湾港湾路中段城市更新改造项目的申报主体资格认定相关材料进行了核查,经征询相关部门意见,我办拟同意珠海市格力房产有限公司为该项目的申报主体,现对申报主体资格认定相关内容进行公示。拟更新范围内的相关业主如对公示内容有异议或任何疑问的,可以在公示期间内向万山区城市更新领导小组办公室咨询反映。现公示如下:

  计划申报主体:珠海格力房产有限公司;

  拟更新范围:位于珠海万山区大万山岛(见附件),已列入珠海市万山区“三旧”改造地块数据库,所在图斑编号为44040200588;

  拟更新用地面积:9433.28平方米;

  拟更新方向:商业、酒店、住宅;

  更新意愿达成情况:拟更新用地范围内产权人一致同意,珠海格力房产有限公司为本次城市更新单元计划的申报主体;具体项目实施主体须依据城市更新政策规定的条件及程序进行确认后产生;

  公示时间:2018年11月13日至2018年11月19日(7天);

  有效反馈意见时间:公示期内; 

  有效反馈意见方式:书面意见并注明联系人姓名、联系电话、联系地址,送(或邮寄)至万山区城市更新领导小组办公室(联系地址:珠海市香洲区梅华东路301号2单元东光大厦322室;联系人:税女士;联系电话:2211896;传真号码:2211738)。

  附件:大万山岛万山湾港湾路中段城市更新单元范围示意图

  万山区城市更新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8年11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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