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原公告备注第5点“当上述地块的最终竞买价格低于最高限价时,报价最高者为竞得人。当上述地块竞买价格等于或高于最高限价时,将终止该用地竞买活动,由政府收回土地。”变更为“当上述地块的最终竞买价格低于最高限价时,报价最高者为竞得人;当上述地块竞买价格等于或高于最高限价时,转为现场摇号确定竞得人,最高限价为成交价。”
二、网上竞买要求变更为:本次挂牌出让主要以网上交易方式进行。当本宗地块的最终竞买价格低于最高限价时,报价最高者为竞得人;当本宗地块的最终竞买价格达到或超过最高限价时,在规定期限内只有一个竞买人报价的,该竞买人以最高限价成交;当本宗地块的最终竞买价格达到或超过最高限价时,在规定期限内有两个或以上竞买人报价的,转为现场摇号确定竞得人,最高限价为成交价。竞买人须通过珠海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上交易系统(以下简称网上交易系统)参与竞买申请、报价及竞价。
三、挂牌文件索取时间变更为:2018年11月19日9时至2018年12月11日12时。
四、竞买资格申请和审查时间变更为:2018年12月3日9时至2018年12月11日12时。
五、保证金交纳截止时间延长至:2018年12月11日17时。
六、网上挂牌期间变更为:2018年12月3日9时至2018年12月12日10时。
其他交易条件不变。
特此公告
珠海市国土资源局
珠海市土地储备中心
珠海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2018年11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