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2006年版《广东省突发气象灾害预警信号发布规定》(以下简称《突发预警规定》),我市制订了《珠海市防御气象灾害规定》,并自2013年1月14日起施行,规定在本市范围内需要重点防范台风、暴雨、寒冷、雷暴、大雾、高温、灰霾、洪水等8类气象灾害。从灾害类型看,修订后的《广东省气象灾害预警信号发布规定》(以下简称《省气象预警规定》)将气象灾害分成了10种,保留原《突发预警规定》中台风、暴雨、寒冷、高温4类信号,新增大雾、灰霾、雷雨大风、冰雹、道路结冰和森林火险这6类信号。和我市现行规定相比,多出冰雹与森林火险两种。
从预警级别看,我市现行规定和《省气象预警规定》基本保持一致,除台风预警信号继续分白色、蓝色、黄色、橙色和红色5个级别外,其它灾害类型如暴雨、高温、寒冷等只设黄色、橙色、红色3个级别。另外,灰霾天气预警信号仅以黄色表示。预警信号不分级。
灰霾天气预警信号表示12小时内可能出现灰霾天气,或者已经出现灰霾天气且可能持续。记者注意到,通常在这种情况下我市公开的防御指引有3点:驾驶人员小心驾驶;市民需适当防护;以及建议呼吸疾病患者尽量避免外出。当中并不涉及在校青少年,对学生在此期间能否参与室外活动并无明确说法。修订后的《省气象预警规定》考虑到这一问题,注明“居民需适当防护,减少户外活动,建议中小学校、幼儿园、托儿所适时停止户外活动。”与此同时,还要求“机场、高速公路、港口码头等经营管理单位采取措施,保障安全。”
日前,《省气象预警规定》已经省人民政府修订通过,将于2019年1月1日起施行。该规定还明确,我省气象灾害预警信号由县级以上气象主管机构所属的气象台(站)统一发布,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向公众传播非气象机构提供的气象灾害预警信号。违者将给予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