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6月1日,《珠海经济特区养犬管理条例》正式实施,截至今年5月30日,珠海已登记办证犬只超过1万条。2017年涉犬类警情同比2016年下降9.4%。市养犬办相关负责人认为,《珠海经济特区养犬管理条例》实施以来,养犬规范化管理已取得一定成效,但我市养犬登记率依然有待提高。(《珠江晚报》12月6日04版)
实行养犬登记制度,是规范养犬行为、加强养犬管理、保障公民健康和人身安全的现实需要。针对我市目前养犬登记率不高的问题,有人指出其中的一个主要原因,即养犬的相关管理费用较高,影响了部分狗主的登记意愿,如犬只登记费用、免疫费用等等。由此建议通过降低登记费用或免费来提高市民养犬登记的积极性。
诚然,降低或者取消相关收费门槛,确实能减轻犬主的养犬成本,但此举与提高养犬登记率之间,显然还不能简单地划等号。一个很现实的例证是,今年初,厦门修改了《养犬登记证》的部分内容,实行养犬免费办证,但免费新政实施后,主动办证的人依然凤毛麟角,全市养犬办证量与实施前相比并无明显的差别。大部分养犬人士对这一利好消息之所以并不“感冒”,是觉得办证与否没有任何差别,不办证没有被处罚,办证也没有福利,所以,办不办都一样。
这也从一个侧面告诉我们,要提高养犬登记率,降低管理费用只是一个方面,而另一方面,就是要强化监管执法,以强大的外力约束来推动从“懒办”到“必办”的转变,彻底扭转“办不办都一样”的局面。具体来说,就是要严格依照《珠海经济特区养犬管理条例》的相关规定,对不给犬只免疫上牌、超范围超标准养犬、不按规定遛狗等违规养犬行为加大查处力度,该教育的教育,该处罚的处罚,该没收的没收,保持高压态势,形成严管严治的浓厚氛围,使犬只扰民这一“老大难”问题,能从源头上得到遏制。
再比如,为治理城市狗患,近日武汉出台物业管理新规,其中规定:物业如对违规养犬坐视不管,最高处以3万元罚款;业主、物业使用人有不为犬只挂犬牌、束犬链、戴嘴套等违规养犬行为的,由公安机关责令改正,拒不改正的,处500元以上1000元以下罚款,情节恶劣或者造成严重后果的,没收犬只,受到两次以上行政处罚的纳入严重失信名单。这个治理思路,值得珠海借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