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悉,这是珠海首次设立宣传文化发展专项资金,总金额达1亿元。该资金专项用于推动我市宣传思想文化工作, 资助范围包括哲学社会科学、文化艺术、精神文明建设、媒体融合发展、对外文化交流、文化产业、宣传文化干部队伍建设、成果奖励及其他经市委、市政府同意有需要开展的宣传思想文化工作。资助方式包括补贴、奖励、贴息三类。
除奖励类项目外,珠海市宣传文化发展专项资金只接受党政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企业或其分支机构的申报,不接受个人申报。值得注意的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该专项资金不予扶持:(一)知识产权有争议的项目;(二)相同内容的项目已经获得市政府投资或我市其他市级财政性专项资金资助或奖励的;(三)申报单位因其违法行为被执法部门依法处罚未满5年的;(四)申报单位在申报其他财政资金时有弄虚作假行为的,或在享受各级政府财政资助中有严重违约行为的,或申报单位违反本办法规定,正在接受有关部门调查的;(五)未按规定进行工商年检或者税务申报的。
所有申报主体可登录“珠海市财政专项资金申报和管理平台”(http://ywgl.zhcz.gov.cn)进行网上申报,在2019年1月4日24时前填报相关表格及上传附件。具体申报事项可查询珠海宣传网或“珠海发布”微信公众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