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国家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部、财政部等11个部门4日联合发布《关于进一步做好“僵尸企业”及去产能企业债务处置工作的通知》,要求尚未确定过“僵尸企业”和去产能企业债务处置名单的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各级相关国有资产管理部门,应在本通知发布后三个月内确定首批名单。要合理安排确定后续处置企业名单,原则上应在2020年底前完成全部处置工作。通知明确,分类处置“僵尸企业”和去产能企业的直接债务,提出要完善政策与制度环境,加大对兼并重组的金融支持,鼓励金融机构在依法合规和风险可控的前提下提供发放并购贷款,支持符合条件的企业发行并购票据和引入并购基金。 (新闻来源:《经济参考报》)
点评:“僵尸企业”长期依赖于救助和帮扶,阻碍了技术革新和产品升级,不利于社会经济的发展,清理“僵尸企业”刻不容缓。通知的出台,有利于加快“僵尸企业”清理,为市场剔除“肌体死细胞”,是助推经济提质增效的一项有力举措,期盼能尽快落到实处,达到实效。
本栏摘自新华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