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版: 05版 上一版  下一版

珠海市金湾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公告

  深圳市福田建安建设集团有限公司珠海分公司:

  本委受理龚道军诉你公司支付工伤待遇等(珠金劳人仲案字〔2018〕314号)案件,已审理终结,并依法作出裁决。本委裁决: 一、在本裁决书生效之日起七日内,被申请人向申请人支付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16204元;二、驳回申请人其他仲裁请求。

  本委以直接和邮寄方式向你单位送达仲裁裁决书,但都无法送达。现依照《广东省劳动人事争议处理办法》规定向你公司公告送达仲裁裁决书。自发出本公告之日起,经过三十日即视为送达。本裁决为终局裁决,若你方有证据证明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四十九条规定情形的,可以在自收到仲裁裁决书之日起三十日内向珠海市中级人民法院申请撤销裁决。

  特此公告。

  珠海市金湾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

 
     标题导航
   第01版:一版要闻
   第02版:专版
   第03版:综合
   第04版:民生
   第05版:国际·中国
   第06版:综艺
   第07版:体坛
   第08版:新论
斯特拉斯堡人松了一口气
继往开来 迈向复兴
德国闹圣诞老人荒
电邮电话炸弹威胁惊扰全美
以色列人约旦河西岸遭袭致2死2伤
入伙通知
珠海市金湾区劳动人事 争议仲裁委员会公告
珠海市金湾区劳动人事 争议仲裁委员会公告
公 告
万科城市中心8栋、9栋收楼交付通知
珠海市金湾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公告
珠海市金湾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公告
注销声明
遗失声明
注销声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