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版: 08版 上一版  下一版

对“四类干部” 既要严管也要激励

  当前,随着深入贯彻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反腐败深度推进,全面从严治党成效卓著,群众满意度不断攀升。但干部庸政懒政有了新特点,部分干部满足于当“和事佬”、做“太平官”,被称为是占着位子、顶着帽子、混着日子、摆着样子的“木偶官”。

  基层将这些干部称为“四类干部”,即认为“办法总比困难多,最好的办法就是拖”的“推手式”干部;只做样子刷存在感,撸起袖子不干活的“摆拍式”干部;决策推给上级,责任推给下级的“二传手”干部;规避风险,坐等安享人生的“等上岸”干部。

  “四类干部”的存在,严重败坏地方党风政风,也消解了广大干部干事创业的激情。人民群众对这种人浮于事、推诿扯皮之风,更是深恶痛绝。

  2018年8月,中共中央印发了新修订的《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这是党中央再次向全党划出新的纪律“底线”。其中,《条例》第九章第116条中明确指出,对“庸懒无为,效率低下,造成不良影响的”要给予党纪处分,具有强烈现实针对性。

  知者行之始,“广而告知”是“大行于世”的前提。因此,各地在加强对干部宗旨意识、责任意识教育和能力素质培养基础上,尤其要注重引导他们增强法纪观念,通过系统学习党纪法规,使其“知规矩、明底线”,让庸政懒政干部心存敬畏。

  有规在先,不搞不教而诛,但也勿谓言之不预。有关部门要在党内监督、行政监督方面,通过建立严格的惩戒机制和责任追究机制,有效落实对庸政懒政干部的问责。

  庸政懒政“病”在“四类干部”之身,治理却须从提升制度激励效能上着力。对于包括“四类干部”在内的干部群体,要坚持“严管和厚爱结合、激励和约束并重”的原则,通过完善干部考核评价机制,建立激励机制和容错纠错机制,让想为者有舞台、有为者有位置、不为者让位置。

  具体而言,一要进一步探索改革公务员薪酬制度,规范各类福利待遇,完善物质激励机制,让广大干部安心、安身、安业;二是更加积极探索公职人员分类管理改革,推进职务职级并行制度,拓展干部职业发展通道,以此调动干部干事创业的积极性。

  据《新华每日电讯》

 
     标题导航
   第01版:一版要闻
   第02版:专版
   第03版:综合
   第04版:民生
   第05版:国际·中国
   第06版:综艺
   第07版:体坛
   第08版:新论
着力打造更高质量更有活力的临港新城
文化何以自信与他信
下大力气解决教育不公问题
对“四类干部” 既要严管也要激励
学习贯彻统计法 提高统计法治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