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为邦本,本固邦宁。学有所教、劳有所得、病有所医、住有所居、弱有所扶,这些既是人民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也是改革发展成果更多更公平惠及全体人民的具体体现。改革开放40年,珠海始终把医疗卫生、社会保障及教育事业摆在中心位置,不断提高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水平。从全市实现普及九年义务教育到实施12年免费教育,从出台我国首部社会保险法规到全民医保一体化,40年的春风化雨、惠及民生的改革成果润物无声,珠海人的民生福祉持续改善,幸福感不断提升。
采写:本报记者 张伟宁
摄影:本报记者 曾 遥
12年免费教育惠及数十万人
百年大计,教育为本。
珠海自古就有尊师重教的传统,早在明清时期,翠微的凤池书院、前山的凤山书院、下栅的金山书院、斗门的和风书院、三灶的三山书院等五大书院远近闻名。改革开放以来,珠海在教育发展上保持着敢为人先、勇于探索的锐气,以特区的担当为全省乃至全国教育事业的改革发展进行了许多探索。
1987年前,珠海市城乡尚未普及九年制义务教育,1987年4月,市政府颁布实施《珠海市普及九年制义务教育实施细则》,要求全市在1990年前普及初级中等教育。据《珠海市志》记载,当时市政府对珠海的“普九”工作具体要求是小学毕业生升入初中的入学率达到95%以上,毕业率达到90%以上,并在此基础上提高普及程度和教育水平。1991年,广东省政府文教处、省教育厅两次派人检查,核定珠海市各县、区均达到省的“普九”标准要求,这不仅标志着全市实现了普及九年制义务教育,更为后来的一系列教育改革措施奠定了基础。
2007年秋季,珠海正式对本市户籍的中小学生实行12年免费教育,这一举措在广东省乃至全国都属首创,一时间,珠海引起全国舆论的关注。
2018年12月初,在接受本报记者采访时,曾任珠海市教育局局长、现为珠海城市职业技术学院党委书记钟以俊回忆起这段往事,依旧感慨万千。“当年没有国内高中阶段免学费的先例。所以我们对这个事情很慎重,但珠海作为一个特区,应该有责任在这方面做出更多探索。”
钟以俊告诉记者,当时珠海通过了广东省政府的教育强市评估,但东西部教育水平发展不平衡的问题依然存在,无论是师资力量还是硬件条件,珠海东西部教育水平差距很大。随着珠海的经济水平不断提升,财政收入让政府有足够底气为这一改革设想”兜底”。另外一个鲜为人知的细节是,当时一位市领导在珠海市人民医院调研,一位住院的老太太拉着领导的手,恳切地说,因家庭条件不好,她的孙子初中毕业后就没有念高中,希望政府能解决贫困家庭子女上不起高中的问题。不久,关于珠海12年免费教育政策的可行性调研随之展开。
2007年1月,珠海市“两会”期间,珠海实行12年免费教育的设想第一次在公众场合提出。钟以俊说,当时讨论最多的是三个改革方案,第一个是对中等职业教育先免费;第二个方案是对农村学生的高中阶段学费进行免除;第三个方案才是整个高中阶段免除学费。“不管是读中职,还是读普通高中,不管是农村的还是城市的,都进行免费教育。后来市里面进行研究之后,选择了第三个方案。”
来自珠海市教育局的数据显示,2007年至2016年10年间,珠海的12年免费教育让约55万人次受益,对含高中、中职、技工的高中阶段的教育补贴金额约为6.5亿元。
改革的步伐并未止步。2018年,珠海市政府印发《统筹推进区域内城乡义务教育一体化改革发展实施方案》(以下简称《方案》),统筹城乡义务教育资源均衡配置,推进学校布局一体化、师资配置一体化、资源配置一体化、入学保障一体化、学校管理一体化和教育教学水平一体化,并把这项工作作为对各区级政府政绩考核的重要内容。《方案》明确提出,到2020年,全市义务教育与城镇化发展基本协调,城乡学校布局更加合理,适龄儿童及学生学位需求得到满足,师资配置基本均衡,西部地区教育质量显著提升,区域内义务教育基本实现优质均衡发展,市域内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取得重要进展。
如今,珠海“东强西弱”的教育格局正在悄然改变。在斗门区,珠海中学落户乾务镇。在金湾东咀山北,投资超过4.5亿元的广东省实验中学金湾学校新校舍已经启用,依托广东名校省实验中学的管理力量办学,大幅提升珠海西区的高中教育质量水平。
针对学前教育“入园难”的问题,教育部门出台了《学前教育三年行动计划(2018—2022)》,政府将采取多种措施,如通过“建”“租”“购”等方式,优化幼儿园供给结构,争取早日打赢这场学前教育攻坚战。
全民医保普惠民生
社会保险制度是衡量社会发展和进步的一项重要标志。在我国社会保险制度发展历史上,珠海曾留下一笔浓墨重彩。
翻阅《珠海市志》可以了解到,珠海职工养老保险制度改革始于1980年。当时,从外商投资企业缴纳的劳务费中提取一部分作为中方职工的养老保险金和各种津贴、补贴费,揭开了职工养老保险由企业保险向社会保险转变这一改革的序幕。1983年,珠海经济特区全面实行劳动合同制,对合同制工人实行了养老保险基金社会统筹,改革又迈出了坚实的一步。1985年,珠海市政府批准成立珠海市社会劳动保险公司,随后,县(区)劳动局先后成立六个社会劳动保险公司,初步形成了社会保险工作网络,全面贯彻落实《珠海市企业单位退休基金统筹试行办法》。
1993年,珠海出台全国首部社会保险法规《广东省珠海经济特区职工社会保险条例》,为上世纪90年代初全国社会保险制度改革打响“第一枪”,自此珠海在社会保险制度领域拉开了率先探索的序幕。
作为我国首部社会保险法规,1994年1月1日起实施的《广东省珠海经济特区职工社会保险条例》,建立起养老、医疗、工伤、失业和生育五险合一的社会保险体系。为企业职工退休由企业养老向社会保险转变后、社会保险制度的改革搭起了基本的框架。珠海也成为全国社会保险制度改革的先行者。
2002年,珠海率先为异地务工人员建立大病医疗保险,并率先为国企改革的特困群体实施医疗保险无偿资助;2006年,珠海为全市未成年人建立医疗保险,并发行了广东首批未成年人社会保障卡。这是全省首个针对全体未成年人出台的医疗保险地方性政策,将全市7万多名异地务工人员子女纳入医保范围,更属全国首创。
2008年,珠海率先将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与医疗保险并轨,实现医疗保险城乡统筹;率先将个人账户变为家庭账户,为全省医保个人账户管理改革破题。次年,珠海又率先建立了普通门诊统筹制度,解决门诊小病医疗费用负担,将医疗保险覆盖范围拓展至普通门诊。
2013年,珠海率先为全体参保人建立补充医疗保险,解决大病医疗费用负担导致的因病致贫问题;率先面向全国接收流动就业人员医保关系转移。直至去年出台《珠海市基本医疗保险办法》,在全省率先建立了统一的全民医疗保险体系,实现城乡居民和企业职工医保待遇均等。
2016年7月1日,《珠海市基本医疗保险办法》正式实施,将城镇职工、异地务工人员、未成年人、城乡居民等各类群体的医疗保险政策整合在一个制度框架内,改革举措再次让世人瞩目。
家住三灶的关阿姨,从2014年起因病多次住院。以城乡居民身份参加珠海基本医疗保险的她,2016年2月在珠海某医院住院,实际医疗费用为4839元,医疗保险基金支付1962元,个人负担2877元,实际报销比例约41%。2017年再次住院的她,实际医疗费用达到20692元,医疗保险基金支付16340元,个人负担4352元,实际报销比例约79%,得益于珠海医疗保险一体化政策,关阿姨的医疗费用报销比例较以往提高了近1倍。
医疗保险制度是民生底线的保障,对于珠海人来说,这样的保障正在变得更加可靠有效。2018年11月,珠海下发了《关于贯彻执行将17种抗癌药纳入国家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药品目录乙类范围的通知》,17种抗癌药将按珠海门特病种执行,在定点医院门诊购买17种抗癌药医保可报销,这极大减轻了重大疾病参保人的经济负担。2019年1月1日起,珠海市补充医疗保险附加项目将落地实施,参保人只要每人每年交190元的保费,就可在珠海市基本医疗保险报销额度的基础上,再次减轻患大病高额住院费用、自费药等四个方面的负担。该项目的实施是对珠海社会保障体系的补充,是补充医疗保险制度的创新和探索,将构建起珠海市“基本+补充+附加补充险”的多层次医疗保障体系。
记者手记
以人为本的精神推动珠海前进
人民对美好生活的向往,就是党和政府的奋斗目标。群众利益无小事,一枝一叶总关情。把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落到实处。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要体现在经济社会发展各个环节,落实在各项制度安排之中。
一直以来,珠海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着力办好教育、医疗等各项民生实事,不断提升人民幸福感。数据显示,2017年珠海市财政用于九项民生支出为354.14亿元,占一般公共预算支出的71.7%,全体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达到4.39万元,发展成果进一步为群众共享。
珠海以12年免费教育,成为全国推进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的标杆。这项惠民之政,让珠海市民享受到了经济社会发展带来的实实在在的民生实惠,而教育的不断发展,又为珠海的经济发展提供了更为充足的人才资源,两者进入互相促进、互相提升的良性循环局面。
1993年珠海出台的《广东省珠海经济特区职工社会保险条例》,是我国首部社会保险法规。在此基础上,珠海立足民生,不断探索医保制度的进一步改革,并取得丰硕成果。这些举措都体现了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四十载改革之路,风雨兼程,筚路蓝缕,以人为本的精神驱使着珠海不断前进。
下一步,珠海将突出抓重点、补短板、强弱项,针对人民关心的新老问题精准施策,不断满足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让全市人民获得感、幸福感更加充实、更有保障、更可持续。
大事记
●1987年4月,市政府颁布实施《珠海市普及九年制义务教育实施细则》。
●1991年,珠海全市实现普及九年制义务教育。
●1993年,珠海出台全国首部社会保险法规《广东省珠海经济特区职工社会保险条例》。
●2002年,珠海率先为异地务工人员建立大病医疗保险。
●2007年秋季,珠海正式对本市户籍中小学生实行12年免费教育。
●2013年,珠海率先为全体参保人建立补充医疗保险。
●2016年7月1日,《珠海市基本医疗保险办法》正式实施。
●2018年,珠海市政府印发《统筹推进区域内城乡义务教育一体化改革发展实施方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