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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家学者云集共商社会治理新路径,“珠海样本”引各方关注

第九届全国部分省市社会治理(珠海)年会亮点纷呈

多城代表分享社会治理经验。
知名专家学者齐聚一堂,探讨社会治理工作新路径。
  12月18日至20日,由珠海市委政法委、横琴新区联合主办的第九届全国部分省市社会治理(珠海)年会在珠海横琴召开,大会主题为“新时代新使命:共建共治共享”。会上,来自19个省市社会治理工作机构代表和全国社会治理领域的专家学者共聚一堂,围绕“新时代新使命 共建共治共享”这一主题,共同探讨交流新时代加强和创新社会治理,打造共建共治共享社会治理格局的新方法、新举措和新路径。

  全国部分省市社会治理年会是国内社会治理领域规模较大、层次较高和影响面较广的会议,也是深化各方交流合作、提升社会治理水平的重要平台。本届年会作为党的十九大后的首次年会,对于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正确把握社会治理的政策方向,深化和推进各项社会治理创新工作,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本次大会亮点纷呈,多城代表分享经验,业界专家学者建言献策。大会设有专家学者主旨演讲、发起城市代表交流发言,以及“加强基层党建引领,推动社会治理创新”和“粤港澳大湾区背景下社会治理的法治保障”两个主题论坛交流环节。

  作为东道主,珠海在本次大会中提出要深入学习“枫桥经验”,突出时代特征、区位特点和珠海特色,打造新时代“枫桥经验”珠海版。此外,北京、南京、贵阳、广州、深圳、绍兴等城市也带来各自的社会治理亮点。

  采写:本报记者 张伟宁

  摄影:本报记者 赵  梓

  各方关注“珠海样本”

  珠海近年来积极探索创新的共建共治共享“珠海样本”,引起各方广泛关注。《法制日报》《南方日报》等中央、省级媒体纷纷聚焦珠海。《法制日报》近期发表了多篇报道,关注珠海的社会治理创新举措,并在12月17日头版重要位置以《法治引领下共建共治共享的“珠海样本”》为题,刊登长篇通讯,评价珠海市探索社会治理体制机制改革,带动社会各界一起共建共治,也让全体市民共享治理带来的幸福与安宁。《南方日报》以专题报道的形式,从平安建设、民生保障、法治建设、信息建设等多个角度,深入报道珠海社会治理工作的亮点,并详细介绍了横琴新区、香洲区、金湾区及斗门区在创新社会治理上的有益探索。

  珠海市委常委、政法委书记张强在大会上作了《突出时代特征、区位特点、珠海特色 打造新时代“枫桥经验”珠海版》的主旨发言。他指出,要正确把握新时代社会治理“基层党建、民本理念、法治思维、社会组织、现代科技”的“五个要素”,扎实推进“平安共创、依法共治、基层共建、民意共商、幸福共享”“五大工程”建设,构建具有时代特征、区位特点、珠海特色的共建共治共享社会治理格局,把珠海建设成为最安全稳定、最公平公正、法治环境最好的地区。

  张强与参会嘉宾代表分享了珠海在创新社会治理,营造共建共治共享格局的具体实践。他强调,珠海推进“五大工程”建设,着力保障民安、维护民权、善用民力、顺应民意和服务民生,是珠海营造共建共享社会治理格局的有力抓手,也是新时代“枫桥经验”珠海版的具体体现。张强指出,社会治理是新时代赋予我们的新使命,也是亟待破解的现实课题,需要不断推动理论创新、制度创新和实践创新。

  横琴新区的“物业城市”模式获得各方高度评价。横琴新区综合执法局局长赵振武介绍说,横琴率先在全国提出了“物业城市”模式,把城市公共空间与公共资源整体作为一个“大物业”,引进高水平的物业公司进行统筹,通过大数据进行智慧管控,对整个城市进行专业化、精细化、智慧化的管理,实现管理+服务+运营的高效统一。

  清华大学马克思主义学院教授、中国政治学会副会长、珠海市社会治理创新专家咨询委员会主席韩冬雪,中国社会科学院哲学研究所党委书记、副所长王立胜,北京师范大学中国教育与社会发展研究院执行院长宋贵伦,复旦大学国际关系与公共事务学院政治学系主任、教授,民政部全国基层政权与社区建设专家委员会委员刘建军等专家学者出席了会议并作了精彩的主旨演讲。其间,与会代表还参观考察了横琴新区石山村、“律道”和拱北联安市民艺术中心、金湾社会创新谷等社会治理创新实践点。

  多地“传经送宝”交流治理之道

  在大会首日的主旨发言中,绍兴市委政法委常务副书记马永定谈道,新时代“枫桥经验”是行之有效的社会治理方案,也是新时代政法综治战线值得坚持、发扬的“金字招牌”。他表示,要坚持党的领导,统筹力量资源推进市域社会治理。

  随后,北京、南京、贵阳、广州、深圳的代表也带来了各自的优秀治理经验。北京“街乡吹哨、部门报到”工作机制,旨在解决基层治理难题,打通抓落实的“最后一公里”;南京将党组织的神经末梢延伸到每一个角落,用“获得感”倒逼保障改善民生“从有向优”;贵阳提出乡村振兴治理有效是基础,激活“末梢神经”,以自然村为单元共建群众之家;广州通过科技化手段实行社会化管控,在全国率先出台证人保护规定;深圳打造社会治理创新“六个一”品牌,基层治理“一张网”。

  “五大工程”推动共建共治共享

  在实践探索层面,珠海如何加快营造共建共治共享社会治理格局?通过推进“平安共创、依法共治、基层共建、民意共商、幸福共享”等“五大工程”建设,珠海用创新实践给出了答案。

  “平安共创”提升市民安全感

  早在2014年,珠海在全国首创“平安指数”及其配套运行机制,发挥考核“指挥棒”和社会治安“晴雨表”的作用,强化社会监督,倒逼各级职能部门履行社会治理职能,推动党政机关和职能部门协同发力,同时创新群防群治模式,极大地调动广大市民参与平安建设的积极性,形成齐抓共管、平安共创的良好氛围,使珠海持续保持为珠三角地区发案最少的地区之一。在过去四年实践经验基础上,顺应时代要求和民生需求继续探索,将“平安指数”优化升级为2.0版,以此带动和促进全市平安建设,着力保障民安,营造更加安全稳定的社会环境。与此同时,注重基层治理长效机制建设,将扫黑除恶与反腐败、基层组织建设结合起来,营造良好社会治理生态,确保社会长治久安。

  “依法共治”促进社会公平正义

  珠海发挥经济特区立法优势,先后出台了《珠海经济特区社会建设条例》《珠海经济特区志愿服务条例》《珠海经济特区物业管理条例》《珠海市社会工作促进办法》《中共珠海市委 珠海市人民政府关于社会领域制度建设规划(2016-2020年)的意见》等一批保障民生的政府规章和规范性文件,把社会治理各方面纳入法治化轨道。在基层社会治理方面,珠海不断加强基层法治建设,发挥在调解纠纷、协调利益、保障权益和维护稳定中的作用,着力维护民权,促进基层涉法涉诉和矛盾纠纷问题的依法妥善解决。目前,珠海正全面推进法治城市、法治区、法治镇(街)、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四级同创”工作,探索建立法治珠海建设地方标准体系和社会诚信体系,优化重点村居精准式订单式法律顾问服务,推进公共法律服务标准化建设,并且将法治文化元素融入绿道,建设“律达天下、法润人心”的“律道”,为各地通过法治途径和法治方式破解基层社会治理难题提供经验借鉴和方法论依据。

  “基层共建”夯实社会治理基础

  珠海坚持善用民力,依托基层党组织,强化党对社会治理的统筹协调和组织领导,充分发动和依靠群众参与社会治理,增强社会治理的系统性、整体性和协调性,夯实社会治理的基层基础。实践中,珠海打造以社区党组织领导为核心的城市基层党建模式,创新“社区党建网格+”“红色业委会”等新举措,积极探索党建引领基层治理有效路径,同时通过创新基层网格化管理机制,优化社会多方治理模式,努力构建最富凝聚力的基层社会治理体系。比如,在优化社会多方治理模式方面,创新社会协同和公众参与机制,促进社会组织发展,发挥其在社会治理中的独特作用,特别是加大对行业性和专业性社会组织培育力度,促进基层矛盾纠纷的源头化解。

  “民意共商”找到社会治理“公约数”

  珠海坚持顺应民意,推动社会治理重心向基层下移,注重发挥居民群众主体作用,实现政府治理和社会调节、居民自治良性互动。同时,畅通民意诉求表达渠道,以民意为导向加强和创新社会治理,着力推进“健全民主决策机制、完善社区居民议事协商机制、创新全员覆盖的基层群众自治模式、创新矛盾纠纷源头治理模式”等工作,打造以邻为伴、与邻为善、守望相助的社区生活共同体。比如,在社区居民议事协商方面,将健全党组织领导下的村(居)民自治机制、民主协商机制、群团和社会组织参与机制,构建社区居委会、业主委员会、物业管理公司、社区社会组织等多方互动合作机制,增强村(居)民议事协商能力。又比如,在民主决策方面,落实镇街领导干部驻点普遍直接联系群众制度和“两代表一委员”联系社区、反映社情民意“直通车”制度,继续发挥社会治理创新专家咨询委员会、民情观察员、社会治理创新研究基地等“三大平台”作用,为政府有关部门提供决策参考和咨询服务。

  “幸福共享”打造优质公共服务

  随着社会的发展进步,人民群众对居家养老、心理疏导服务、困难家庭帮扶、基层纠纷调处的需求逐步增多。珠海立足建设新珠海、新经济、新生活,开展城市社会治理基础单元改革试点工作,创新市域治理和基层社区服务管理,使社区居民享受更加高质量的生活服务,同时通过健全民生保障体系、创新实有人口服务管理体系、完善权益保障和司法救助体系、健全社会心理服务体系等措施,推动资源、服务、管理下沉,着力补齐短板、服务民生,解决群众最关切的问题。在此基础上,以建设粤港澳大湾区优质生活圈为目标,优化对港澳居民的服务管理,支持港澳青年人才在珠海创新创业。健全在珠港澳居民服务管理联动机制,完善港澳居民就业许可制度,为港澳高层次人才就业、工作、留学创造更加宜业宜居环境。

  名家视角

  中国法学会副会长张鸣起:

  珠海充分发扬特区精神,主动适应新时代对社会治理的新要求,总结形成了一批具有引领示范意义的社会治理创新经验,尤其是在社会领域制度规划、深化基层治理、构建社会治理多元参与体系等领域,进行了非常具有创新性的实践探索。这些改革措施既具有新时代特征,又具有区位特点,更具有珠海本土特色,有力增强了珠海人民的获得感和幸福感,值得肯定。

  清华大学马克思主义学院教授、中国政治学会副会长、珠海市社会治理创新专家咨询委员会主席韩冬雪:

  “枫桥经验”经历了从社会管制到社会管理,再到社会治理的过程。社会管制和社会管理主体是国家和政府,而社会治理则是一种新的以国家与社会之间的良性互动为特征的管理方式,社会治理主体是政府引导建立起来的新的社会治理机制。社会治理的前提是社会建设。社会建设就是要建立广泛的社会组织群体来解决弱势群体及民众在生活中遇到的困难问题,解决当前社会治理改革中遇到的瓶颈性问题。此外,以党建工作来拉动整个社会治理工作,也是珠海经验中的一大亮点。

  中国社会科学院哲学研究所党委书记、副所长王立胜:

  中国已经是“流动中国”,必须真正用“流动中国”的思路来看待基层治理。城中村和城郊村农民,与以种植业为主的纯农区农民之间的利益诉求差异极大,尽管前者占农民总数比例不大,但是声音远远超过占总量大多数的其他农民,在土地等经济政策和社会治理政策方面不应忽视“沉默的大多数”。

  北京师范大学中国教育与社会发展研究院执行院长、教授宋贵伦:

  理论是行动的指南,理论体系建设至关重要。需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把握“提高保障和改善民生水平”、“加强和创新社会治理”,抓住党建引领、改革创新、重在基层,不断提高社会治理社会化、法治化、智能化、专业化水平,在落细落小落实上下功夫、在共建共治共享上求实效。

  复旦大学国际关系与公共事务学院政治学系主任、教授刘建军:

  社会治理当前已进入关键拐点,仅仅通过关系的构建难以解决复杂的问题。尤其是物权基础的变革,对中国社会治理和社区治理提出了新的要求和新的挑战。社区作为公共生活单元和公共治理单元,仅仅有温度还是远远不够的。有温度的社区可不断地提高人际交往的频率与密度。但当面对社区公共议题,以及纷繁复杂的利益纠葛和冲突时,社区的温度还不足以从根本上使社区公共秩序完全确立并延续下去。而社区的“风度”意指对法律的敬畏、对社区公共规则的实践以及对个体部分利益和部分权利的让渡。从“有温度的社区”迈向“有风度的社区”,就是实现了从关系到治理的升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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