会议指出,落实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精神,加力支持民营企业和中小企业发展,有利于增强经济发展内生动力、推动创业创新和就业扩大。一要打造公平便捷营商环境。涉企重要政策制定要听取企业意见并合理设置过渡期。按照竞争中性原则,在招投标、用地等方面,对各类所有制企业和大中小企业一视同仁。对民间投资进入资源开发、交通、市政等领域,除另有规定外一律取消最低注册资本、股比结构等限制。二要更大力度减税降费,改进融资服务。将支小再贷款政策扩大到符合条件的中小银行和新型互联网银行。加快民企上市和再融资审核。支持资管产品、保险资金依规参与处置化解民营上市公司股权质押风险。三要维护合法权益。依法保护民营企业家人身财产安全。对因法定规划调整等导致企业受损的,建立补偿救济机制。任何政府部门和单位、大型企业和国有企业,都不得违约拖欠中小企业款项。
会议强调,要针对市场呼声和难点痛点,持续深化“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进一步激发市场活力和社会创造力。一是在分批试点基础上,明年底前完全取消企业银行账户开户许可。同时强化银行账户管理职责,推动与相关部门信息共享,全面加强事中事后监管。二是提高知识产权审查效率。积极推广电子申请并实行收费优惠,大幅减少证明材料。三是在近年来试点和听取市场主体意见基础上,用2年时间实现“双随机、一公开”在市场监管领域全覆盖、常态化,提高监管效能,防止任意检查、执法扰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