说明:1.上述标的按现状整体拍卖。拍卖标的的现状及风险提示请参阅相关拍卖资料。2.拍卖成交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买受人付清成交款,并按成交款的10%缴交纳税保证金(纳税保证金待办妥过户手续后不计利息全额退回),逾期付款作违约处理。3.拍卖标的按现状交付,拍卖成交后,由买受人自行办理产权变更手续,拍卖标的在拍卖前可能存在的各项应缴(或欠缴)及拍卖成交后在办理产权变更登记所产生的全部税、费(包括但不限于多次产权变更登记过程中买卖双方应缴纳的增值税、增值税附加、企业所得税、印花税、契税、个人所得税、房产税、营业税及附加、物业管理费、水电费、土地闲置费、土地使用税、土地使用费、土地增值税、土地出让金及产生的滞纳金、罚款等)均由买受人独自承担。4.拍卖标的所涉及的面积、功能、用途、位置等仅供参考,成交价不与面积、功能、用途和位置等挂钩,因竞买标的而产生的风险由买受人自行承担。5.竞买保证金应于2019年1月10日17:00时前(以到账为准)交到下列账户(收款单位:珠海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开户银行:珠海农商银行营业部,账号:80020000005
893997)。拍卖成交后,竞买保证金转为履约保证金。6.展示时间:自公告之日起提前电话预约。展示地点:标的所在地。7.有意竞买者请与本公司联系、咨询及索取相关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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