养宠物狗本身无可厚非,但一些养狗之人如果只图自己方便和开心,无视公共利益和他人权益,甚至严重影响他人的生活和安全,就会破坏人与狗、人与人之间的和谐关系。
6月24日,佛山市某小区就发生了一起“小狗被大狗咬死,小狗主人打死大狗”事件。目前,打死大狗的嫌疑人已被刑拘。据媒体报道,事发时,涉事的狗没有拴狗绳。也就是说,这起事件原本是可以避免的,“伤害”的起因和不拴狗绳有很大关系。
其实,很多城市都出台了养犬行为相关规定。2015年,《珠海经济特区养犬管理条例》出台,此后还发布了多个规范性文件,组建了养犬执法辅助队伍。目前,我市的养犬情况如何呢?截至去年年底,我市有犬只达数万只之多,但直到去年11月23日,登记犬只的数量仅为11165只。今年4月,养犬执法人员在新香洲一小区内发现11只犬只,没登记犬就有7只。
照理说,珠海养犬管理是有法可依的,为何不办理犬只登记、遛狗不拴绳等行为却屡禁不止呢?下面的数据也许能给我们答案:从2015年6月《条例》实施到2018年年底,全市因不文明养犬行为受到处罚的仅5人。
当然,单凭这一数据不能说我市养犬管理执法不到位,但这至少说明,在实际的管理中,治理水平还有一定的提升空间。如何创新形式,多样化监管,有效促进养犬法规落到实处,这是我们不得不面对的城市管理新课题。
首先,不文明养犬行为必须严管。面对执法,为什么有的养犬人拒不配合,有恃无恐?根本原因就在于其违法成本太低。一两次“看管失责”可以教育,对于那些屡教不改者,必须严管重罚。6月12日,我市前山某小区内一商铺被投诉违法养犬,狗主人拒不整改,最终被警方强制传唤,警方依法没收其犬只并对其罚款2500元。对于这类违法养犬者,只有让其违法成本足够高昂,才能真正发挥法规的震慑、警示作用。
其次,治理不文明养犬行为还需要发挥社会监督的力量。遛狗不拴绳、放任犬只随地便溺等行为随时都有可能发生,执法人员不可能都在现场,这就需要推出激励措施,发动小区物业、居民等各方面力量,让不文明养犬行为无处遁形。比如面对“黑户狗”,执法人员可联合居委会、小区物业进行巡查摸底;可以在珠海文明“随手拍”栏目开辟专区,鼓励市民上传、曝光不文明养犬行为,形成舆论压力等。
信息化时代,养犬管理还可以更“智能”。像济南犬类管理部门就研发了一款APP,实施养犬管理信用积分制,养犬人一旦被扣12分,其犬只和“狗证”就会被暂扣,需考试合格后,方能重新拿证。当地还联动警方,通过人脸识别系统,对养犬人不及时清理狗粪等行为进行取证、处罚。这样的创新手段和方法值得借鉴。
(撰稿:王朝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