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珠海永久落地的具有国内外较大影响的高端学术及相关产业科技创新论坛(会议);
科技前沿领域引领学科发展的国际性、全国性高端科技、学术交流活动;
以战略性新兴产业和我市重点发展产业为选题的高端科技、学术交流活动;
围绕国内外重大工程、重要科技攻关项目等关键技术问题举办的高端科技交流活动(不含项目评审、论证会);
围绕粤港澳大湾区国际科技创新中心建设举办的科技创新交流合作、科技成果转化等高端科技、学术交流活动。
项目资助标准:
永久性落地项目,分为国际性专业论坛和全国性专业论坛两档,分别给予每届每年最高不超过600万元、300万元的资助。
非永久性举办项目,分国际性高端学术会议、全国性高端学术会议、粤港澳大湾区科技创新和产业发展学术交流三个档次,分别给予额度最高不超过100万元、70万元、40万元的资助。
制图:于仁智
本报讯 记者廖明山 王晓君报道:记者昨日从市科协获悉,我市已于近日公布了《珠海市高端学术交流资助办法(试行)》,鼓励和支持国内外知名学术机构、专业组织和我市创新主体开展高端学术交流。
鼓励和支持国内外知名学术机构、专业组织和我市创新主体开展高端学术交流是珠海“英才计划”中的一项重要内容,制定和实施《珠海市高端学术交流资助办法(试行)》是落实珠海“英才计划”的具体举措。市科协相关负责人表示,为营造良好学术氛围,支持高端学术交流,提升我市科技学术能力和水平,促进创新人才成长,《珠海市高端学术交流资助办法(试行)》已于近日向社会公布。
该办法在资助范围、资助额度、项目评审和监管等方面具有较大创新。比如,资助项目面向国内外开放征集;项目申办主体不限于我市,更注重面向国内外优质的学术交流资源;资助范围及选题的重点在于我市重点发展的战略性新兴产业、国内外重大工程、重要科技攻关项目等涉及关键技术问题、粤港澳大湾区国际科技创新中心建设的高端学术交流的项目上,突出学术交流与我市产业发展的融合与创新应用。对推动和促进我市产业发展、引才引智等有重要支撑作用的项目,给予重点支持。
根据该办法,申报项目必须有我市学术团体、科研机构、高等院校、科技型创新企业等科技类创新主体(不含行政机关)的参与,也支持和鼓励我市学术机构、创新主体与国内外知名学术机构联合申报。
市科协相关负责人表示,我市根据资助办法制定了《珠海市高端学术交流办法实施细则》,将建立科学规范的项目评审方法,通过实施量化评分,建立刚性制度,实现项目评审的科学、公平、公正、公开。
为确保资助项目实施的质量和效果,资助办法及实施细则规定,在项目举办期间,由市评审委员会组织专家组根据项目协议,对项目进行现场审核,审核结果将作为项目验收的主要依据。
对验收通过的项目采取活动事后支付方式,一次性划拨,对部分通过和未通过验收的项目分别采取调整数额和不予支付处理。个别特殊项目可预付30%。
申报项目须通过线上申报、线下审核的方式进行。申办方要登录“珠海市市级财政专项资金申报和管理平台”,网上提交资料。申报时间每年安排两次,分别为每年3月和8月。
据悉,今年8月,将首次向社会公开征集项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