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决不能让“车闹”挑战公共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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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几天来,相信不少市民的朋友圈都被这样一条视频给刷屏了:7月9日晚6时左右,由于上车乘客较多,驾驶31路公交车的金师傅喊话,希望乘客尽量往后门靠拢,结果一男乘客不仅拒绝配合,还恶语相向,甚至掏出随身携带的充电宝多次猛击金师傅头部,致使其多处受伤。目前,涉事男子已被警方刑事拘留。

  晚高峰的交通拥堵、闷热的天气、拥挤的乘车人群,这样一个状态下的公交车,就像是一个随时有漏气风险的超大煤气罐——稍不留神,它就可能随时随地被人的不良情绪所点燃。而此时的公交车司机,则像是这个“煤气罐”上唯一的安全阀门,金师傅就是那个遭受无辜攻击和伤害的“安全阀”。万幸的是,当时公交车还没有真正开动起来,车上的乘客们也及时伸出了援手,才制止了危险的蔓延和升级。

  对于这样无视公共安全的行为,无论是执法部门,还是普通群众,唯一的态度就是“零容忍”!这也是珠海这起“车闹”事件得以迅速解决的原因所在。但是,为何诸多引人关注的惨痛教训近在眼前,却仍然还有不少类似“车闹”事件出现?公共安全究竟该如何保障呢?

  首先,我们必须提高对于“车闹”及其行为人的法律惩处力度。通过严格而合理的惩处,让犯罪嫌疑人知道,违法的代价是生命中不可承受之重。“车闹”“酒驾”“高空抛物”等行为,其实都是对于公共安全的漠视,对于惩处力度,不能仅与是否造成了人员伤亡挂钩,还应该与是否可能危害到公共安全相关联,要从严从重处罚。

  2019年4月22日,四川毕节市七星关区人民法院公开审理“女乘客掌掴公交司机”一案,涉案女子被判处有期徒刑两年零六个月;2019年5月8日,哈尔滨首例殴打公交司机案宣判,对于在公交车行驶过程中殴打驾驶员的嫌疑人吕某,当地法院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依法判处其有期徒刑六年……

  其次,我们应该鼓励更多的人站出来,主动伸出援手制止相关的违法行为。重庆万州公交车坠江事故以及其后发生的诸多“车闹”事件已充分说明,有无正义人士的主动援助,其结果完全不同。在公交车环境里,对犯罪行为的及时制止,关系到的不仅仅是公交司机的安全,更是全车乘客的生命安全。

  当然,我们还要加大法律与道德的宣传,在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时代背景下,让每位社会成员成为懂法、用法、守法的好公民。

  (撰稿:苏栋 李勇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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