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批复》指出,珠海大桥跨越磨刀门水道,是目前我市范围内连接东西部地区的唯一通道,而每天通过桥区的船舶达200余艘,桥墩遭受船舶碰撞风险较大。珠海大桥是按照《公路桥涵设计通用规范》 (JT021-89)设计,桥墩横桥向撞击作用力取900kN,相较现行《公路桥涵设计通用规范》(JTGD60-2015)中,海轮对桥墩横桥向撞击作用力取25400kN的要求已严重“落伍”,桥墩遭受船舶撞击后倒塌的风险较大。该项目的实施有助于明显降低桥梁安全隐患,既保护了珠海大桥的结构和运营安全,又保护桥梁结构免受来往船舶直接撞击。
根据《批复》,珠海大桥防船撞设施建设项目主要建设内容包括桩基础、承台、横梁、复合材料护舷、拦阻索等工程,船撞设防类别为A类。该项目将对珠海大桥桥梁主通航孔两侧的22~26号桥墩、副通航孔两侧的55~59号桥墩以及27~54号、60~67号引桥墩进行防撞改造,在23~25号桥墩上下游布置装有复合材料护舷的混凝土大隔栅,在22、26、55~59号桥墩上下游布置装有复合材料护舷的混凝土小隔栅,在27~54号、60~67号引桥墩上下游布置拦阻索,降低桥墩受到的船舶撞击力,使桥墩结构与柔性防撞设施共同承担船舶撞击力,确保桥梁结构安全的同时又可最大限度保护船舶。
据了解,该项目已纳入政府投资项目储备库预备项目,已报经市政府同意并经市政府投资项目评审中心评审,项目总投资估算2.4582亿元,由市政府统筹安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