港澳高校应届毕业生来珠就业,一次性补贴3000元
为鼓励珠海市企业赴港澳高校举办招聘活动,对企业(劳务派遣单位除外,下同)招用港澳高校应届毕业生,《措施》提出,针对签订1年以上期限劳动合同并按规定缴纳社会保险费的单位,给予社保补贴。补贴标准按企业每月为招用高校毕业生实际缴纳的城镇职工基本养老、医疗、失业、工伤和生育保险费之和计算。港澳高校应届毕业生到珠海市中小微企业就业,并履行劳动合同和缴纳社保费满6个月,一次性给予3000元就业补贴。
16—24岁未就业港澳青年和离校2年内未就业的港澳高校毕业生,来珠海企业参加见习,与企业签订见习协议,且企业为见习人员购买人身意外商业保险的,按不低于珠海市最低工资标准给予见习人员见习补贴。见习补贴由单位和政府共同承担,其中政府按珠海市最低工资标准的80%给予补贴,补贴期限最长不超过12个月。
港澳居民在珠创业,最高可享贴息贷款额度300万元
为助推港澳居民在珠海创业,《措施》从创业孵化场地服务、创业补贴、金融扶持等方面均提出具体举措。
在创业孵化方面,《措施》提出,港澳居民在珠创业,优先入驻广东珠海公共创业孵化(实训)基地,由基地提供系列创业服务,并享受最长三年“零”租金、“零”物业管理费的优惠政策。
在创业补贴方面,港澳居民在珠创业的,可按规定享受创业资助、租金补贴、初创企业社会保险补贴、创业带动就业补贴等政策;符合珠海市人才目录的在珠创业者,可享受珠海市人才安居政策中实物配置、货币补贴等保障措施。
为应对创业者在创业过程中的融资问题,《措施》提出,港澳居民在珠创业并办理就业登记,创业者在珠港澳金融机构获得创业贷款的,可享受贴息的贷款额度最高30万元。
(下转03版) (上接01版)与此同时,对创办小企业,吸纳就业并办理就业登记、缴纳社会保险费满3个月的,根据吸纳就业人数(不含申请人),按每人15万元的标准增加贴息额度,可享受贴息的贷款额度最高300万元。个人创业贷款在规定的贷款贴息额度内,可按照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贷款基准利率最高上浮3个百分点据实给予贴息等。
澳门居民来珠参加技能培训,最高每人可享补贴1500元
为鼓励澳门居民提升职业技能素养,《措施》提出,澳门居民到珠海市职业(技工)院校、在珠高校、职业培训机构参加技能培训,经珠海市人力资源鉴定考试院考核合格并取得国家职业资格证书或专项能力证书的,按珠海市职业培训鉴定补贴标准给予培训鉴定补贴。
澳方可组织澳门居民到珠海市职业(技工)院校、在珠高校、职业培训机构参加技能培训,符合条件的,按1000元或1500元的标准每人每年可享受一次职业培训补贴,同一项目每人只能享受一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