会议指出,推行特约监察员制度,完善监督制约机制,是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全面从严治党、监察体制改革的重要论述精神的必然要求,是自觉、坚定、具体落实“两个维护”的生动实践。要着眼监察机关的政治性、风险性、专业性,准确把握特约监察员工作的职责定位和目标要求,进一步拓宽外部监督的视野和格局。要加强特约监察员队伍建设,坚持党的领导,坚持忠诚担当,坚持严格律己,加强相关知识学习,提高理论政策水平,以更高的标准、更严的要求提升履职能力,切实提升监督能力。市纪委监委各部门要明确责任,抓好落实,自觉接受监督,提供周到服务,加强日常管理,为特约监察员履职尽责创造条件。
为深化国家监察体制改革,充分发挥珠海市纪律检查委员会和珠海市监察委员会合署办公优势,推动监察机关依法接受民主监督、社会监督、舆论监督,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和《珠海市监察委员会特约监察员工作办法》有关规定,珠海市监察委员会决定聘请王菊元、刘晓红、杜晶、李海南、沈继光、张春坚、陆薇、陈伟光、欧秀妮、谢志刚、靳碧海、蔡文为珠海市监察委员会第一届特约监察员,聘期至2023年1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