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示
公示时间:2019年8月3日至2019年8月9日(7天);
有效反馈意见时间:公示期内;
有效反馈意见方式:书面意见并注明联系人姓名、联系电话、联系地址,送(或邮寄)至珠海市香洲区城市更新局 (联系地址:珠海市香洲区教育路青春一街3号302室,联系人:宁小姐,联系电话:0756-2617816)。
附件:珠海市吉大吉水路20号人保珠海保险汽修厂旧工业厂房拆除重建项目范围示意图
珠海市香洲区城市更新局
2019年8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