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提出立法项目建议,应当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党的十九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立足我市经济社会发展大局,重点围绕推动珠海经济特区改革创新,开创珠海“二次创业”新局面,服务和促进粤港澳大湾区建设,加快建设法治化、国际化、便利化的营商环境,提高保障和改善民生水平,加强和创新社会治理,具有制定法规的必要性和可行性。立法项目建议包括对新制定法规的建议和对本市已有地方性法规的修改建议(本市地方性法规可到珠海市人大常委会网站查询,网址http://www.zhrd.gov.cn)。
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立法法》的规定,涉及国家主权、国家机构、自治制度、犯罪和刑罚、对公民政治权利的强制措施和处罚、对非国有财产的征收、民事基本制度、诉讼和仲裁制度、基本经济制度和税收、财政、海关、金融、外贸基本制度等事项属于国家专属立法权,地方立法不能涉及,不属于征集范围。
三、拟提出立法项目建议的单位和个人,应填写《珠海市2020年地方性法规立法项目建议书》(可在市人大常委会网站下载),对立法项目名称、立法必要性、立法依据、要解决的主要问题及制度设计进行相应的说明,并附法规草案建议稿。
四、立法项目建议请于2019年10月5日前以信件、传真、电子邮件等方式反馈市人大常委会法制工作委员会,并请注明联系方式。
通信地址:珠海市人民东路103号市人大常委会法制工作委员会
邮政编码:519000
电 话:(0756)2125257 2125305(兼传真)
电子邮箱:rdfgw@zhuhai.gov.cn
珠海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室
2019年8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