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D)注册资本1000万。根据公司股东会决定,珠海市镇海有限公司通过存续分立方式,分立为珠海市镇海有限公司,注册资本100万;珠海镇华企业管理有限公司,注册资本900万;存续分立后的珠海市镇海有限公司注册资金由1000万减少至100万。原珠海市镇海有限公司的债权债务,由分立后的珠海市镇海有限公司、珠海镇华企业管理有限公司共同承担。
本公司债权债务人可自本公告见报之日起45日内,要求公司对债权债务继承方案进行修改,或者要求实现债权、清偿债务或提供相应担保。本公司债权债务人未在规定期限内行使上述权利的,公司分立将按照法定程序实施。
特此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