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吴文标申请下述用地的土地使用权权属确认:宗地位置:珠海市斗门区白蕉镇小托村北区54号。宗地面积:36.37平方米。宗地四至:东至空地、南至吴带才、西至空地、北至何凤娇,宗地坐标:请到我分局地籍科查阅。土地性质:集体。土地权属来源:拨用。根据土地使用权确权的有关规定,如对该宗土地的权利有异议者,请于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0日内携带书面申请和有效的权属证明向我分局地籍科(地址:珠海市斗门区白藤街道湖滨二区9号,电话:5510612)提出土地权利主张,逾期无异议或异议不成立的,我分局将按有关规定给予申请人办理该土地使用权的确权手续。 珠海市国土资源局斗门分局 2019年8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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