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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 告

  根据高新区银坑片区控制性详细规划和珠海市政府工作部署,高新区管委会决定对位于珠海市高新区银坑半岛国有建设用地上的房屋实施搬迁。根据前期对银坑蚝场旧居住区搬迁范围内房屋的调查登记情况,高新区国土分局、高新区规划分局(现合并为珠海市自然资源局高新分局)、唐家湾镇政府于2019年9月3日联合发布《银坑蚝场旧居住区房屋情况公示(第一轮)》,对《银坑蚝场旧居住区房屋情况登记表》进行公示,(公示期:2019年9月3日至2019年9月18日,详细公示地址:银坑蚝场旧居住区内宣传栏),公示结果将作为依照政策给予搬迁补偿安置的主要依据。

  请搬迁范围内房屋相关权利人尽快向银坑蚝场搬迁房屋确权组工作人员提交房屋产权证明等证据材料。如对相关内容存有异议的,请及时向工作人员反映并提交相关证据材料。逾期未提出异议的,视为无异议,以公示最终结果为准。

  《银坑蚝场旧居住区房屋情况明细表》内没有载明房屋业主姓名的,请房屋相关权利人在公示期内向银坑“两违”专案工作组执法人员提出主张并配合调查。逾期未主张权利的,将由相关执法部门依法予以处置,由此造成的不良后果由当事人自行承担。

  特此通告。

  银坑蚝场搬迁房屋确权组办公地址:银坑大浪湾便桥旁

  办公电话:3616295,3616980

  唐家湾镇人民政府 

  2019年9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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