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珠海市人民政府关于试鸣防空警报的公 告

珠府〔2019〕54号
  为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防空法》,增强市民的国防观念和防空意识,我市定于2019年9月18日10时00分至10时15分试鸣防空警报。届时,全市所有防空警报器和珠海广播电视台两套电视节目(一频道、二频道)以及三套电台节目(95.1兆赫、87.5兆赫、91.5兆赫)将同步通过图像、声音发出防空警报信号。请市民了解防空警报信号鸣响规定,注意听辨,听(看)到防空警报信号时不要惊慌,照常工作和活动。现将本次防空警报信号试鸣具体规定公告如下:

  一、10时00分至10时03分试鸣“预先警报”:鸣36秒,停24秒,持续3分钟。

  二、10时06分至10时09分试鸣“空袭警报”:鸣6秒,停6秒,持续3分钟。

  三、10时12分至10时15分试鸣“解除警报”:连续鸣响3分钟。

  珠海市人民政府

  2019年8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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