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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珠海市中级人民法院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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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粤04破10号之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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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11月6日,本院根据广东省拱北中旅集团有限公司的申请裁定受理珠海市拱北华侨旅游侨汇服务公司(以下简称“侨汇公司”)破产清算一案。经查,侨汇公司的债权人共2家,债权共计2027279.97元,侨汇公司的财产仅有位于珠海市香洲区拱北迎宾大道香江楼1栋401房的房产一套,该房产评估价值为1762950元。本院认为,侨汇公司不能清偿到期债务,并且资产不足以清偿全部债务,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一百零七条之规定,本院于2019年9月16日裁定宣告珠海市拱北华侨旅游侨汇服务公司破产。 特此公告 广东省珠海市中级人民法院 二〇一九年九月十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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