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委常委、市纪委书记、市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组长龚海明作工作部署,要求深入学习贯彻中央和省委、市委关于巡视巡察工作新精神新要求,准确把握新形势新任务,积极探索把巡察纳入融入“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一体推进工作格局,准确把握新时代巡察工作高质量发展的方向,坚决落实新时代巡察工作的基本要求,推动政治监督具体化常态化。要坚持问题导向,扎实开展常规巡察、提级巡察、交叉巡察,发现和推动解决贯彻落实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中的责任问题、腐败问题、作风问题,违反“六项纪律”“七个有之”问题,重点整治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问题,推动巡察工作实现高质量发展。要聚焦党委(党组)职责使命,深入检查被巡察党组织是否按照习近平总书记视察广东重要讲话精神和“四个走在全国前列”“四个继续成为”要求谋划思路、制定政策、推进工作,是否结合实际贯彻落实党中央关于“三大攻坚战”、扫黑除恶、《粤港澳大湾区发展规划纲要》等重大决策部署,以及“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省委巡视反馈意见、审计发现问题整改落实情况。要切实把牢纪律作风这个关口,严守工作权限,强化责任担当,保持良好作风,打造忠诚干净担当巡察干部队伍。
市委常委、组织部部长、市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副组长吴青川传达全省巡视巡察工作会议暨十二届省委第五轮巡视动员部署会精神,宣布市委第六轮巡察和提级巡察任务分工决定。
经市委批准,市委巡察组将从9月下旬开始,用3个月左右的时间对市委政法委、市直属机关工作委员会、市委军民融合发展委员会办公室、市司法局党组、市水务局党组、市农业农村局党组、市商务局党组、市金融工作局党组、市信访局党组、市机关事务管理局党组、富山工业园管委会、市贸促会、珠海仲裁委员会、珠海交通集团有限公司党委、珠海城市建设集团有限公司党委等15个单位党组织开展常规巡察,对横琴新区金融服务局、高新区综合治理局、万山区安全监督管理局及区公共建设局、高栏港区平沙镇党委开展提级巡察。
市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市委巡察办、市委巡察组全体工作人员,各区(功能区)纪(工)委书记、巡察办主任、巡察组组长参加会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