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春英表示,此次改革主要体现为外汇管理方式的优化,办事流程的简化,有利于拓宽资金使用渠道,支持境内企业拓展对外贸易投资,提升跨境贸易投资便利化水平。同时,这也将进一步减轻企业负担、激发市场活力、释放政策红利,为境内企业和境外投资者创业创新活动提供更好的营商环境。此次12项措施中有6项直接涉及企业贸易方面的内容。主要是帮助企业节约成本,提高外汇资金使用效率,支持外贸企业发展。
在解读此次外商投资方面的相关政策时,王春英举例说,改革后,允许非投资性的外商投资企业在不违反现行的外商投资准入特别管理措施且境内所投的项目是真实的、合规的这个前提下,无论它的经营范围内是否含“投资”字样,都可以依法以资本金原币或者结汇开展境内股权投资。
王春英还介绍,12项措施里面有一些措施,前期已经在粤港澳大湾区等地方进行试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