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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万元即可弹100万次!

“霸屏”弹窗广告谁来管?

  “双十一”临近,很多消费者打开电脑发现,各类花花绿绿的弹窗广告扑面而来,让人眼花缭乱,想关掉却无处下手……

  “新华视点”记者调查发现,“霸屏”的网络弹窗广告不仅影响用户工作效率,还可能存在侵犯用户隐私、暗含违法信息等问题,亟待加强监管。

  弹窗频率高、关闭键过小甚至形同虚设,这是消费者反映最多的问题。很多网民反映,大多数应用软件均有弹窗广告;有些软件还将弹窗广告做成了开机启动项,只要电脑一开机就会跳出来“骚扰”用户。更令人恼火的是,这些弹窗广告或者根本无法关闭,或者关闭键特别小,几乎难以识别。

  值得警惕的是,一些弹窗广告还暗含色情、诈骗等内容。记者发现,许多弹窗广告以炒股、生发、药品、女性直播、蜂蜜等为主要内容,宣传字眼十分夸张。

  记者调查发现,弹窗广告已形成完整的产业链条。

  记者在百度以“弹窗广告推广”为搜索词,发现多条弹窗广告制作及推广的链接。记者以推广中药产品为由,咨询了一家广告代理公司,工作人员称,可以提供两种弹窗广告的发布途径:一种是与运营商合作,只要电脑是联网状态,打开就能接收到弹窗广告;另一种是与软件、浏览器合作,在使用某些软件和浏览器时,屏幕就会弹出广告。

  “运营商、软件、浏览器平台都有用户大数据,你只要提出广告时间段、推广地区、目标受众、产品定位,我们就可以提供服务。”客服人员表示,若是运营商弹窗广告,价位是2万元发送100万次弹窗,量越大成本越低。

  针对商品被浏览后相关链接不断弹出的问题,记者电话咨询了某电商平台,相关部门工作人员表示,他们与各浏览器开发公司都有合作,由对方平台来做广告推广。“每日广告点击量达到一定数额,我们便会支付相应广告费;至于如何推广,不是由我们公司负责。”

  我国广告法第44条明确规定,“利用互联网发布、发送广告,不得影响用户正常使用网络。在互联网页面以弹出等形式发布的广告,应当显著标明关闭标志,确保一键关闭。”近年来,相关部门多次针对互联网广告开展整治行动,并取得一定效果。但是,弹窗广告过多过滥的问题,像牛皮癣一样难以根治。

  今年5月,我国《数据安全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明确提出,网络运营者不得以改善服务质量、提升用户体验、定向推送信息、研发新产品等为由,以默认授权、功能捆绑等形式强迫、误导个人信息主体同意其收集个人信息。

  中国信息安全研究院副院长左晓栋建议,可参照国家治理垃圾短信的措施来加强对弹窗广告的监管,任何组织和个人未经接收者同意或者请求,不得向其发送弹窗广告;接收者同意后又明确表示拒绝接收弹窗广告的,应当停止向其发送。据新华社南昌11月7日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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