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两部地方性法规是2019年市人大常委会立法计划项目,已由珠海市九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三次会议通过。《珠海经济特区禁毒条例》立足珠海实际,突出问题导向,进一步理顺体制,创新禁毒措施,细化完善了禁毒工作和保障机制。《珠海经济特区园林绿化条例》首次以立法的形式,明确了珠海城市建成区绿化覆盖率不低于40%、绿地率不低于35%、人均公园绿地面积不低于15平方米,并对破坏园林绿化的违法行为设定了严格的法律责任。
《珠海经济特区禁毒条例》立足珠海实际,进一步明确市、区政府对禁毒工作负总责,镇、街负责社区戒毒、康复工作。条例针对性细化了宣传教育机制,提出健全政府领导、全社会共同参与的多层次宣传教育机制,要求教育部门将毒品预防教育纳入教学考试内容。条例还创设多项规定,如在禁毒工作重点领域创设相关检测报告制度,进一步提升了我市禁毒工作的针对性和有效性。
记者注意到,《珠海经济特区园林绿化条例》对于擅自降低配套园林绿化用地指标进行建设,擅自占用绿地、损害园林绿化等违法行为,设定了严格的法律责任,如未经批准擅自砍伐树木的,由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部门按照每株一万元的标准处以罚款;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