韩先生是中国移动客户,因为种种原因,要注销手机卡号,同时要求退回账户内剩余的3500元话费。可是营业厅负责人告诉韩先生,因为是非通过中国移动渠道充值的话费,所以不属自有财产,因此韩先生无处置权与支配权,中国移动自动享有话费的处置权,只有在柜台以现金方式存缴的700多元话费可退现,其余只可转入在长春的其他移动号码中。
这事儿中国移动就有点不厚道了。韩先生在移动柜台上充值了话费,也在其他地方也充值了话费。怎么着只能是柜台充值的才能退呢?莫非韩先生的钱是充到了其他通信运营商的账户上去了?《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53条规定:经营者以预收款方式提供商品或者服务的,应当按照约定提供。未按照约定提供的,应当按照消费者的要求履行约定或者退回预付款;并应当承担预付款的利息、消费者必须支付的合理费用。2007年原信息产业部电信管理局《关于用户手机销户要求余额退现金申诉处理的回复》也明确提出:手机账户余额归用户所有,当用户要求对账户内金额进行支配使用时,通信企业应切实履行其配合义务,向用户退还账户内余额。
新时代了,有些行业的不合理条款也该改改了,与形势相悖的不合理条款,怎么可能会有市场呢?所以,还是积极主动点好,免得既失去了市场又失去了人心。
点评:高 飞
漫画:赵耀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