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万山岛波浪能示范工程申请海域使用权公示
请对该用海项目有异议的利害关系人或单位,在2019年11月14日-2019年11月23日(公示期10天)内,将书面材料及时送至我局反映情况。逾期无异议,我局则按法定程序报批。
全部宗海界址点见附件。
万山区海洋和科技局
2019年11月14日
(联系方式:张玉峰,珠海市香洲区梅华东路301号东光大厦,0756-2233675,3268919843@qq.com)
附件:大万山岛波浪能示范工程宗海界址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