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三溪”人居环境改善工程(沥溪、福溪)项目不动产权属证、土地使用证、建设用地许可证等证件失效的公告
现公告如下:因征收补偿原因,凡在“三溪”人居环境改善工程(沥溪、福溪)征收项目中签订《补偿协议书》并落实相关补偿后的被征收人所有房屋的不动产权属证、土地使用证、建设用地许可证(含因被征收人遗失原件无法提交的)等证件一律失效。
特此公告
香洲区前山街道办事处 2019年11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