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天的庭审开始前,法官、书记员及当事人逐一调试设备,确保庭审时各方网络、摄像头、话筒均可正常使用。当事人及诉讼代理人根据法院技术部门的指引,通过微信平台进行了身份信息的核实。上诉人的诉讼代理人律师杨某向法官出示律师证等证明文件。
因本案两名被上诉人下落不明,法院依法向其公告送达后,进行缺席审理。庭审中,法官依法开展法庭调查,上诉人出示新提交的证据材料并说明举证目的。
在清晰、流畅、稳定的远程系统支持下,这一金融借款合同纠纷案的庭审在30分钟内高效完成。庭审结束后,书记员通过远程系统将庭审笔录一键送达给律师预览。在确认笔录无误后,律师当即签字确认,系统自动生成签字版笔录并保存。
参加这场远程庭审的律师杨某表示,这是他第一次参与微信庭审,庭审非常高效、顺利,也节省了往来法院的时间。案件的主审法官陈莹表示,这种庭审方式适用于相对简单的二审案件,既能减轻法院的安保压力,又不受限于空间距离,“只要当事人的网络和手机可正常使用,便能参加庭审活动。”
据介绍,防控新冠肺炎疫情期间,珠海中院将不断探索更多审判执行新方式,在符合疫情防控要求的前提下,努力确保每一个当事人充分享有法律规定的诉讼权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