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提出,支持外贸、外资、商贸流通和电子商务企业有序复工复产。积极协调有关部门,将承担生活必需品保供任务的重点商贸流通企业和电子商务企业纳入防护物资优先保障范围,优先配备口罩、消毒液、防护手套、护目镜等必要防护物资。
通知明确,简化对外经贸管理程序。引导企业无纸化申领进出口许可证件。同时,支持外贸新业态新模式发展。指导跨境电商综试区提供海外仓信息服务,帮助企业利用海外仓扩大出口。支持市场采购贸易与跨境电商融合发展,探索试点市场闭市期间成交新渠道。
在稳外资方面,通知要求,指导外资企业用足用好应对疫情各项支持政策措施。同时,密切跟踪在谈外资大项目,分类施策、一企一策。对于在建外资大项目,开展“点对点”服务保障,协调解决用地、用工、水电、物流等问题,保障企业投资按计划进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