迁坟公告
一、迁坟位置:金凤路以北(原东坑采石场);
二、迁坟规定:按照《广东省殡葬管理条例》相关规定执行;
三、迁坟期限:自即日起至2020年4月21日止。
请上述项目范围内坟主的亲属于公告日期内自行迁坟,逾期未迁的,将视为无主坟处理。
联系电话:颜先生8132129
特此公告
珠海水务环境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2020年4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