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宁波市有关部门针对坑害消费者的行为,专门出台了“蟹类捆扎新规”,明确规定蟹类捆扎物重量不得超过单体总重(包括捆扎物)的5%,捆扎物应采用绿色、环保材质的捆扎带(绳)、橡皮筋等材料。新规发布之后,效果十分好,市场上那些“五花大绑的螃蟹”不见了,取而代之的是“细细的皮筋”,“粗大的麻绳”告别了市场。
同样是海滨城市的厦门,在2019年9月就出台了《关于开展整治全市销售水产品称重行为专项工作方案》,其中规定,捆扎绳的重量控制在水产品自重5%的合理范围内,给长期存在的潜规则套上了“紧箍咒”。一家超市因螃蟹捆扎绳重量超过合理范围,被罚款6045.44元,这是厦门市开展水产品称重专项整治以来,开出的第一张针对螃蟹绑大绳侵害消费者利益的罚单。
多年来,“五两螃蟹三两绳”的现象在全国各地时有所闻,螃蟹用泡过水的水草或者再生塑料绳捆扎,乍一看,绳子的尺寸还大过螃蟹。这种坑害消费者的行为一直作为潜规则存在,这种行为不仅让广大消费者的权益受到侵犯,更是损害了法律的尊严。因此,期待相关管理部门加大执法力度,始终把人民的利益放在第一位,还市场良好的经营生态。
点评:高 飞
漫画:赵耀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