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13日,记者从市应急管理局了解到,清明期间,全市落实封山设卡措施,严格管控进山人员,加强对陵园、墓地文明祭祀等森林防灭火重点工作督导落实,全市共派出317个督导检查组2267人次,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及时督促整改到位。市应急管理局还联合市自然资源局、市森林公安分局等部门组成3个督导检查组,深入各区基层一线开展森林防灭火专项督查检查工作。
清明前后,我市对主要山体林地进行封山管理,对陵园墓地实行封闭管理,全市暂停清明现场祭扫活动,各区对主要进山路口的232个森林防火检查站加强管理;清明期间又另外增设113个临时检查站,派出执勤人员2184人次,对祭扫较为集中的山地加强管控。
清明期间,全市未作出炼山等生产性用火审批,未发现违规生产性用火行为,各区派出驻点干部397人、护林扑火队员561人,全员在岗在位。公安、自然资源(林业)等部门加大巡护密度,对林区农事用火、民俗用火加强监管,坚决打击违法违规用火行为,共消除火灾隐患39处,发出整改通知书9份,均已落实整改。各区会同公安部门共派出执法人员104人次,共查处野外违规用火58起(其中节前43起)。
与此同时,我市还深入开展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全力推进复工复产各项工作。1月15日起,由市应急管理局牵头在全市开展为期3个月的安全生产大排查大整治专项行动。行动开展以来,全市共派出检查组7165个,出动人数26950人次,检查生产经营单位17328家次,排查隐患6232处,已落实整改4777处,下达整改责任书869份。同时,组织在全市开展为期两个月的危险化学品“严责任、查隐患、保安全”专项行动。截至3月31日,全市应急部门检查危险化学品和化工医药企业596家,排查整治安全隐患1030条,立案7宗,实施行政处罚29.98万元。督促全市56家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及70家医药化工企业法定代表人签订安全生产责任承诺书。
市应急管理局还组织5个督导检查组,由局领导带队深入各区(功能区)和企业一线检查安全防范工作落实情况,积极为防疫物资生产企业提供安全生产指导和服务,并协调安全生产责任险牵头保险公司免费为购买安全生产责任险的企业提供防疫保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