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从动员会上获悉,酝酿已久的《珠海市市直机关大院生活垃圾分类工作先行示范实施方案》日前出炉,方案明确,到今年年底,我市生活垃圾分类工作在先行示范区将实现全覆盖,基本建成垃圾分类、垃圾收集先行示范点。
采写:本报记者 马 涛 摄影:本报记者 吴长赋
工作动员:
确保今年生活垃圾分类各项工作取得新突破
据了解,我市自2019年12月18日召开全面开展城乡生活垃圾分类工作动员大会以来,在市委、市政府的坚强领导下,市垃圾分类办积极克服疫情对工作带来的不利影响,紧盯年度目标任务,坚决把因疫情延误的工作进度争分夺秒抢回来,在全市各部门的大力配合下,全市生活垃圾分类各项工作取得了积极有效进展,年度各项重点工作任务也得到了较好的执行和落实。
根据《广东省城市生活垃圾分类工作评估细则(2019-2020年)》,省住建厅委托第三方每季度对广州、深圳以外的7个珠三角地市和粤东、西、北的12个地市分别评分并综合排名。2019年第三季度,我市在除广州、深圳以外的7个珠三角地市中排第四,2019年第四季度排第三。
动员会上,市垃圾分类办副主任赖晓斌介绍,自我市开展垃圾分类工作以来,取得了一定的成效,也暴露出来一些问题。
“分类投放的参与和准确程度不高。尚未充分发挥党建引领作用,未压实基础党组织责任,督导员队伍建设才起步,不同程度存在居民和公共机构职工垃圾分类意识不强、分类习惯尚未真正养成的问题。”此外,赖晓斌表示,受新冠肺炎疫情影响,近期,各区、各部门在垃圾分类工作方面也有所放松。
“全程分类体系建设尚处于起步阶段。”赖晓斌说,餐厨垃圾处理设施尚在建设,厨余垃圾处理设施仍处于前期阶段,大部分区的家庭厨余垃圾收运工作尚未开展。再生资源回收利用体系不健全,有害垃圾与危险废物收运处理系统尚未有效衔接。
尽管疫情防控对生活垃圾分类工作的推进造成一定影响,但仍然要不折不扣地完成好既定的各项工作目标。
赖晓斌表示,下一步,各参会单位要对照各自任务,重点做好运行机制、宣传教育、督导员队伍建设、分类容器规范设置、厨余垃圾收运等工作。加强党建引领,充分发挥基层党组织作用;激励担当作为。将垃圾分类工作纳入2020年各区党政领导班子考核体系,纳入市直单位党建考核体系。
会后,陈依兰表示,各相关部门要共同推进以法治为基础、政府推动、全民参与、因地制宜的垃圾分类制度,坚持共建共治共享,落实属地责任,引导机关工作人员提高对垃圾分类工作重要性的认识,形成自觉参与生活垃圾分类的良好氛围,推动率先示范,为建设独具特色令人向往的大湾区魅力之城贡献新的力量。
专题培训:
推行垃圾分类,关键在于形成长效机制
“听完刚才的介绍,我觉得珠海实施垃圾分类的决心非常大,制定的方案非常细致,考虑也很全面。希望珠海的垃圾分类工作能取得好成绩。”当天下午3时50分,动员会结束后,来自广州市城市管理技术研究中心的李湛江主任随即为参会单位代表带来一场题为“珠海机团单位垃圾分类方法探讨”的培训讲座。
培训从垃圾分类的意义、垃圾的特性及四分类法、系统工程、机团单位垃圾分类及几点思考、误区辨析五方面展开。
李湛江说,随着居民生活水平的提高,垃圾分类和资源化利用是大势所趋,是对生态环境负责、对子孙后代负责的必由之路。要深刻领会垃圾分类的意义所在,首先思想认识很重要。“就好像这次疫情,全国人民万众一心,在这么短时间内能够将疫情控制住,这说明大家认识到位了。只有认识到位,其他方法跟上了,就没有成功不了的事情。”
李湛江提到,推行垃圾分类,关键是要加强科学管理。“科学管理就是要因地制宜,要把外地经验和自身特色结合起来,并不是机械照搬。每天都会有垃圾产生,所以,垃圾分类要形成长效机制,推动市民的习惯养成。”
此外,李湛江还对机团单位开展垃圾分类工作的六步法工作步骤及保障措施进行了介绍,为机团单位今后开展垃圾分类提供了指引。
方案解读:
年底基本建成垃圾分类、垃圾收集的先行示范点
近日,为扎实推进生活垃圾分类工作,在珠海市市直机关大院先行示范,珠海市机关事务管理局结合实际制定《珠海市市直机关大院生活垃圾分类工作先行示范实施方案》。
《方案》的工作目标是什么?实施步骤有哪些?动员会上,珠海市机关事务管理局副局长傅元鸣对《方案》进行了详细解读。
根据《方案》,到2020年底,我市将推进与生活垃圾分类相适应的垃圾投放、收集设施建设,生活垃圾分类工作在先行示范区实现全覆盖,基本建成垃圾分类、垃圾收集的先行示范点;到2021年底,巩固先行示范区垃圾分类成果,积极配合全市做好生活垃圾分类工作,为形成具有珠海特色的城市垃圾分类新格局贡献力量。
“我市各机关大院生活垃圾分类先行示范区生活垃圾分类工作大致分为四个实施步骤。”傅元鸣介绍,准备阶段(2020年3月至4月底)也就是眼下这个阶段,包括制定生活垃圾分类工作先行示范区实施方案,召开生活垃圾分类工作先行示范区宣传动员会议,开辟宣传栏宣传垃圾分类相关政策知识,完善生活垃圾分类工作先行示范区相关标识指引等。
第二个阶段是实施阶段(2020年5月至10月底),将建立生活垃圾分类工作先行示范区专管员、督导员、保洁员和分拣员等四员管理制度;按照分类要求,将生活垃圾中的四种垃圾分别投放至对应的垃圾分类收集容器;开展定期检查和不定时抽查等对先行示范区各单位垃圾分类全面跟踪检查;在先行示范区各单位和公共区域开展宣传、引导和服务等实践活动。
傅元鸣介绍,自查整改阶段(2020年11月),包括自查自检和检查整改两个环节。前者要求先行示范区各单位认真开展生活垃圾分类工作的自查自检;后者要求生活垃圾分类工作先行示范区领导小组检查各单位的垃圾分类工作落实情况,提出改进方案并完成整改。
最后是总结考核阶段(2020年12月),总结生活垃圾分类工作先行示范区垃圾分类年度工作情况,上报市垃圾分类办;接受考核,在年底前实现生活垃圾分类工作先行示范区垃圾分类全覆盖,达到年度工作目标任务。
先行示范区范围
市机关大院(含市纪委监察委机关、市委巡察办)、市人大机关大院、市政协机关大院、人民东路125号综合办公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