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粤港澳大湾区发展规划纲要》(下称《规划纲要》)提出,牢固树立和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理念,像对待生命一样对待生态环境,实行最严格的生态环境保护制度。
《规划纲要》正式发布以来,珠海市坚决贯彻落实各项工作任务,有序推进生态文明建设,扎实做好生态环境保护有关工作,奋力打造生态文明新典范,争做大湾区“生态担当”。
采写:本报记者 郑振华
摄影:本报记者 吴长赋
高位推进生态文明建设
8月19日,生态环境部向媒体通报了2021年7月和1-7月全国地表水、环境空气质量状况。珠海1-7月空气质量在全国168个重点城市中排名第六,在珠三角9个城市中排名首位。珠海再次成为粤港澳大湾区的“生态担当”。
《规划纲要》在“推进生态文明建设”一章中明确指出,坚持节约优先、保护优先、自然恢复为主的方针,以建设美丽湾区为引领,着力提升生态环境质量,形成节约资源和保护环境的空间格局、产业结构、生产方式、生活方式,实现绿色低碳循环发展,使大湾区天更蓝、山更绿、水更清、环境更优美。
为高位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珠海市成立了由分管市领导为组长、20个单位和各区为成员单位的市推进粤港澳大湾区建设领导小组生态环境保护专项小组,制定生态环境保护专项小组职责和工作机制相关文件,并制定年度生态环境保护工作方案,谋划生态环境保护领域重点工作任务并具体组织实施。
同时,珠海市建立常态化推进工作机制,建立工作台账,每季度调度专项小组各成员单位工作进展情况。自2019年8月至今,共召开专项小组全体会议或专题会议8次,研究部署粤港澳大湾区生态环境保护有关工作。
积极构筑生态防护屏障
建成国际一流湾区和世界级城市群,打造新型国际化都市圈,宜居宜业宜游的优质城市生态环境必不可少。
《规划纲要》发布实施以来,珠海大力实施生态系统保护和修复工程,加强海洋生态系统保护和修复;严守生态保护红线,加强海岸线保护与管控;积极开展水生生物增殖放流,加强水产种质资源保护。
2019年,我市完成唐家湾滨海公园(一期)沙滩修复工程项目。2020年,我市启动《珠海市国土空间生态修复规划(2020-2035年)》编制工作,重点推进三角岛海岸线生态修复(一期)、大万山岛重点海湾整治、三角岛海岸线生态修复(二期)、桂山岛海豚湾沙滩修复和广东珠海淇澳—担杆岛省级自然保护区滨海湿地生态修复示范等5个项目。同时,珠海积极申报中央和省级海洋生态修复专项资金,东澳岛东澳湾重点海湾整治项目已获得省级专项资金4400万元,珠海市海洋生态保护修复项目正在向中央申报。
按照自然资源部、省自然资源厅要求,珠海已完成全市生态保护红线优化调整工作。严格按照《广东省海洋生态红线》相关管控要求加强监管,认真执行围填海、海洋生态红线和自然岸线管控制度,做好海域使用审批,服务粤港澳大湾区重大用海项目建设。除国家重大战略项目外,全面停止新增围填海项目审批;在项目用海审查中,严控占用或使用大陆自然岸线,倡导节约集约利用岸线,优先采取区块组团等方式,提高海岸线利用效率。
2018年以来,中央、省级财政下达我市人工鱼礁建设资金12550万元以及增殖放流资金711万元,支持我市组织实施人工鱼礁建设和增殖放流活动,完成建造投放礁体约26万空立方米,增殖放流各类鱼苗约1589万尾、斑节对虾2.1亿尾。
共同改善生态环境系统
“绿色”是发展的底色,“合作”是绿色的底牌。《规划纲要》发布实施以来,珠海以实际行动融入大湾区生态文明建设,不断加强珠港澳生态环境保护合作,共同改善生态环境系统,在强化区域联防联治方面开展了跨界交叉执法、监测信息共享等探索。
受周边工程建设等多种因素影响,珠澳间的界河鸭涌河成为断头河涌,水体交换能力较差,水质无法达标、底泥淤积严重、水体富营养化加剧。为使鸭涌河综合治理达到水功能区水质目标要求,打造一条水清岸绿的湾区生态廊道,珠澳合力开展了综合治理工作。由澳门出资对鸭涌河进行综合整治,珠海出资建设鸭涌河生态补水工程、鸭涌河排水口截污工程等。
为更好地服务珠澳两地市民,珠海市生态环境局持续做好与港澳环保部门的交流工作,畅通日常舆情通报及反馈渠道,搭起珠港澳环保沟通的桥梁,推动珠澳、珠港环保合作逐步推向深入。2020年,珠澳双方相互通报反映环保相关舆论或突发事件6次。2020年10月15日上午,双方首次采用视频会议的方式组织召开了2020年珠澳环保合作工作小组会议,在大气和水环境联防联治、环保产业交流、环境宣教合作、生态调研互访、环境突发事件应急等方面达成了多项共识。
与此同时,中山、珠海两市生态环境部门建立前山河流域水质监测信息共享机制,2020年开展六次前山河流域跨界交叉执法检查行动,共计出动执法人员392人次,检查企业136家次,严厉打击涉水环境违法行为。两市水务部门多次召开前山河水质保障研讨会,构建常态化生态补水工作模式。
创新绿色低碳发展模式
广东省委、省政府在《关于支持珠海建设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现代化国际化经济特区的意见》中,赋予珠海“生态文明新典范”的战略定位,明确提出珠海要坚定不移走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绿色发展道路,优化提升城市生态环境,全面推行绿色发展方式和生活方式,完善绿色发展评价机制,推动生态优势转化为经济社会发展优势。
站在新的历史起点上,珠海不断创新绿色低碳发展模式,通过挖掘温室气体减排潜力、推动绿色制造、推进资源全面节约和循环利用、开展绿色生活行动等途径,加快构建绿色产业体系。
2019年至2020年,珠海圆满完成广东省下达的碳排放管理和交易企业碳排放报告核查和配额清缴相关工作。
通过统筹指导、政策激励和培育服务等措施,引导企业往绿色制造方向发展。2020年,我市珠海红塔仁恒包装股份有限公司等2家企业获评为绿色供应链示范企业、珠海凌达压缩机有限公司等2家企业获评任务绿色工厂、珠海格力电器股份有限公司房间空气调节器等14款产品获认定为绿色设计产品。
目前,全市累计拥有3家绿色供应链核心示范企业、14家绿色工厂、67件绿色设计产品。烽火海洋网络设备有限公司的海洋通信设备产业化绿色关键工艺系统集成项目等3个绿色集成项目顺利通过验收。全市共有1个国家级循环化改造试点园区(高栏港经济区)、5个省级循环化改造试点园区。
通过大力压减煤炭消费、发展海上风电项目等措施,我市非化石能源占全市能源消费比重不断提升,实现能源消费结构持续优化。
久久为功,必有回响。最新监测数据显示,2021年1-7月,珠海全市空气质量指数(AQI)达标率为96.2%,PM2.5、PM10、O3平均浓度分别为20微克/立方米、37微克/立方米、128微克/立方米,其中7月PM2.5和PM10平均浓度分别为11微克/立方米和16微克/立方米,环比降低8.3%、23.8%。
今年1-7月,前山河石角咀断面水质月均值继续保持Ⅲ类,全市省考断面水质优良比例达100%。土壤环境安全状况总体稳定,未发生因疑似污染地块或污染地块再开发利用不当且造成不良社会影响的事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