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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垃圾分类办发出通知

做好生活垃圾定时定点分类投放

居民定时定点分类投放垃圾。

  本报讯 记者康振华报道:近日,珠海市城乡生活垃圾分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以下简称:市垃圾分类办)发出通知,要求规范做好生活垃圾定时定点分类投放工作。

  通知指出,《珠海经济特区生活垃圾分类管理条例》6月1日实施以来,我市各区生活垃圾分类工作取得明显进展,但还存在定时定点分类投放工作尚未全面覆盖、部分居民区物业落实责任不到位、投放点设置不合理标准不高及保洁清运不及时等突出问题。

  为规范并引导居民区做好定时定点分类投放工作,市垃圾分类办提出以下要求:

  加快完善定时定点分类投放设施。各区要组织属地镇街、物业主管部门、垃圾分类主管部门加强巡查检查,加大对社区、物业现场指导力度,推进定时定点分类投放设施全面覆盖、落地落实,做好物业企业与收运单位衔接;查漏补缺,进一步完善分类投放点场地硬底化和排水排污设施,规范设置宣传公示栏、视频监控及语音提示、遮雨棚、洗手盆、照明设施等;加强垃圾投放点满冒等卫生黑点排查,建立台账,做好消杀保洁工作,增加清运频次,确保分类投放点干净整洁。

  压实分类投放管理责任,多渠道加大现场督导。各区要以问题为导向,压实责任,组建以物业公司为主体的垃圾分类督导员队伍;镇街、社区充分发挥组织引导作用,带动辖区居民参与垃圾分类督导,通过社区吹哨发动“双报到”党员干部参与志愿督导。每个分类投放点在定时定点投放期间配备1-2名督导员做好站桶督导,指导居民正确分类投放。各区结合辖区实际建立激励机制,对成绩突出的单位、个人和物业企业给予表扬或奖励,增强居民垃圾分类积极性,巩固居民定时定点分类投放习惯。

  加大《条例》宣贯,加强执法检查力度。市垃圾分类办牵头,组织各区、各单位,充分发挥主流媒体和新媒体平台作用,设置垃圾分类周刊,通过“红黑榜”等形式,正面激励、反面曝光,加快树立全民参与垃圾分类的自觉意识。各镇街加强集中执法检查,从现在到年底持续对重点区域、重点环节定岗巡查,针对混装混运、拒不履行分类责任等行为开展集中执法检查行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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